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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呀 我其實非常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不見得會讓犯人痛苦 一槍斃命之後反而讓他因為失去生命靈魂脫離身軀的束縛反而感到自在 所以我支持廢除死刑 然而廢除死刑的前提是應該引入鞭刑及凌虐刑 而且被判處鞭刑及凌虐刑的囚犯必須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 我希望極刑是讓犯人感到無比的痛苦,而不是把他槍斃就一了百了了 寧可讓極刑犯活得痛苦萬分、也不願讓他們死得自由自在 所以我支持廢除死刑但前提是引入鞭刑和凌虐刑 凌虐刑就譬如說: 拿鐵絲直接穿過囚犯手掌 拿煙蒂把囚犯的生殖器官燙爛 拿電鋸砍斷囚犯手臂或腳掌 拿鐵棍直接穿過囚犯的臉頰或下顎 等等… 這些都可以讓極刑犯感到痛苦萬分 嚇阻程度也不亞於把犯人直接槍斃 而且我甚至覺得與其直接把犯人槍斃 不如廢除死刑改成終生鞭刑+終生凌虐刑還比較好 另外,有人可能會認為被終生監禁的囚犯是不是還要靠人民納稅來養他們? 其實我認為囚犯的三餐和生活起居應該全由他們自己在監獄裡賺來,而不是靠全民納稅錢 來養他們 所以我也支持囚犯生活應靠他們自己賺來,而不讓他們靠人民納稅而趁機吃免錢牢飯! 其實廢除死刑但引入終生鞭刑+凌虐刑的想法還算不錯吧? 不曉得各位想法如何呢? (別跟我說這麼做超不人道,被判極刑的囚犯本來就不應享有任何人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70.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3580381.A.442.html
passion6331: 你要不要先看心理醫生? 怪嚇人的11/30 20:32
Hermess: 結果之後發現是冤案怎麼辦?11/30 20:35
這跟伏法之後結果發現是冤案不是一樣的道理? 而且被判終生鞭刑+終生凌虐刑但後來卻發現是冤案至少還可以賠償對方到底,但是死刑 根本就不可能這麼做
CCWck: 讓犯人痛苦對社會有什麼好處?11/30 20:38
那就跟問死刑對社會又有什麼好處一樣的道理 極刑之所以要讓犯人痛苦最主要目的是嚇阻犯罪 並不是對社會有什麼「實質上」的貢獻… 不過說實在「赫阻犯罪」其實也算是對社會有貢獻的一種啦…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0:41:14
a9301040: 我覺得這篇費文,先穿手掌再說XD11/30 20:41
哈哈 我又沒怎樣 幹嘛穿我手掌啦 XDD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0:42:42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0:45:39
showeig: 有學到李老師的艱深反串能力11/30 20:50
luluhihi: 爽到SM性變態 反人道 反兩公約 反人性尊嚴 11/30 20:57
ochitsuite: 推,早該這麼做了,死刑的喝阻程度還不是最高的,把11/30 20:58
ochitsuite: 犯人折磨到死才是最高境界!11/30 20:58
luluhihi: 嚇阻不了SM性變態 反而爽到SM性變態 鼓勵SM性變態犯罪11/30 21:01
其實這就跟有人想死就去殺人希望被判處死刑一樣 這其實無解 因為總是有那種被虐癖怪胎的存在 這也無可奈何,就像有人想死卻沒勇氣自殺跑去殺人然後希望被判死刑一樣的道理 這題答案是無解的…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06:52 但畢竟被虐狂這種怪胎在社會並不佔多數 反而想死卻沒勇氣自殺而跑去殺人的比例還比較高 所以對大多數人而言,終生鞭刑及凌虐刑還是擁有比死刑更具高度嚇阻犯罪效果的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10:28 所以,如果囚犯真有被虐癖 最好避開這種行刑改用其他形式 不過被虐癖真的是屬於極少數的精神疾病患者 這種人在社會上就應該要先被強制就醫才是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15:22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19:40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20:52
Lailungsheng: 殺人償命就好,你的心態比殺人犯還有問題11/30 21:23
謝謝 不過,為了整體社會治安,我還是比較支持廢除死刑並引進凌虐刑 雖然這麼做殘忍無人道,不過總比現在社會這樣亂糟糟、沒有個警惕世人、震懾人心的嚇 阻力還要好吧
luluhihi: 想被槍殺的人在社會上也是少數,大部分人還是怕死刑11/30 21:23
luluhihi: 為了少數犯人 把國家形象變更糟 不划算11/30 21:26
國家治安好比什麼對囚犯很人道有人權還划算兩百萬倍啦… 國家治安不好,再怎麼有人權的對待極刑犯,國家形象就是絕對的不好…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35:43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36:28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37:35
aEDIoWei: 廢死改成終身凌虐 我覺得可以11/30 21:39
applexdot: 中國就有差不多的刑求呢A_A您可以移民11/30 22:39
freeman371: 我覺得可以,至少我覺得這比死刑還更能嚇阻犯罪11/30 22:47
現在的台灣司法呀… 就是太過於保護囚犯了 拿個什麼兩公約、人權法案之類的狗屁理由 說什麼要效法國際人權組織之類的亂七八糟言論 讓現在的囚犯吃得好過得好 一點兒嚇阻效力也沒有(連死刑犯還要打什麼麻藥才能伏法,那乾脆把死刑廢除算了,一 點嚇阻力和威嚇力都沒有) 因此使得現在台灣社會治安每況愈下 強盜、吸毒、酒駕、縱火、勒索、綁架 甚至還發生鄭捷的屠殺事件、性侵分屍 什麼的 樣樣來… 現在台灣這種判決結果和執行極刑的方式如果拿給30年前比較不講究極刑犯人權年代的民 眾聽,絕對是不能接受的! 還有啊,我想請問人權團體,到底給那些剝奪別人基本生存權的極刑犯人權有什麼意義? 這些「東西」根本已經不是「人」,根本是比畜牲還低賤不如的垃圾渣、污物、大便,它 們根本沒有甚麼「人權」可言! 所以說,要讓社會治安變得更好 應該摒棄罪犯人權保障,尤其是對於極刑犯的人權 剝奪別人人權的極刑犯,根本就沒有理由給予它們任何人權! 台灣司法不硬起來,台灣社會治安絕對不會好! 現在社會有死刑還是有人敢無法無天 何況現在死刑還允許打麻藥,一槍斃命就讓極刑犯安詳上西天 簡直是太禮遇極刑犯了 真正的極刑是要讓極刑犯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 比起死刑,極刑更應該是終生鞭刑加終生凌虐刑才對! 所以為了整體社會治安更好,寧可摒棄極刑犯人權保障,盡管讓人權團體罵沒關係,也要 換來更大的嚇阻效果,讓社會治安更良好!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2/01/2018 01:17:57
ocean11: 錢誰出?12/01 01:37
什麼錢?? 鐵絲的錢嗎?還是電鋸的錢? 如果是照料極刑犯的生活和三餐等,我本文就提到囉 自己看清楚喔 反正就是讓極刑犯不得好死,而且自己還是得要養活自己,等老了沒力氣勞力工作了養不 活自己了,極刑犯自己的事,劊子手繼續凌虐+鞭刑,這就是極刑該執行的事!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2/01/2018 01:45:25
tgsh: 有疑點的無期徒刑即可,沒疑點的無期徒刑+每月一鞭,或按牠12/01 08:45
tgsh: 所做的事減輕到不至於傷殘的程度每月一次12/01 08:46
tgsh: 虐死人或砍人加幾十刀百刀砍死,來一句殺人償命這麼輕鬆的人12/01 08:47
tgsh: 才是心態有問題12/01 08:47
tgsh: 就是因為有心理有問題誤以為槍斃就是最高刑罰,才會造成許多12/01 08:49
tgsh: 該當必死的罪居然沒有唯一死刑,例如無故擄人勒贖甚至撕票12/01 08:51
tgsh: 我補充「無故」,是說又不是對方欠你錢你採取手段讓他還12/01 08:51
tgsh: 擄人勒贖就合該唯一死刑了,現在連撕票還不一定死刑。因為死 12/01 08:52
tgsh: 刑頂多兩顆土豆,怕犯人想說反正必死不妨凌虐肉票。但是若槍12/01 08:53
tgsh: 斃不是最高刑罰,犯人要凌虐人之前就會三思了12/01 08:54
tgsh: 稍微修正一下:犯人想說必死不如撕票讓案子更難追查,但若撕 12/01 08:55
tgsh: 票、凌虐撕票需要遭到恐怖到不能想像的刑罰,那犯人就會三思12/01 08:55
Lailungsheng: 你只是想虐待犯人,不就是變態12/01 13:09
Lailungsheng: 自以為凌虐可以得到救贖12/01 13:10
Lailungsheng: 犯人會三思…ㄎㄎ邏輯12/01 13:11
既然你都知道要以牙還牙、殺人償命了 對於那些垃圾不如且已被判極刑的囚犯 憑甚麼還禮遇它們呢? 你知道這些用變態還沒辦法形容的垃圾污物兇暴程度是你無法想像的嗎? 何止一句殺人償命就能放過它們呢? 既然它們都敢虐殺無辜他人了 用同等行為對待它們並加倍奉還到底哪裡過分了? 我覺得你跟台灣司法一樣過於保護囚犯的心態才是最有問題的吧…
kaky: 嚇阻理論已經被揚棄了還拿來當理由是不是瞎......12/01 13:16
若按照你這樣的邏輯,現在死刑也應該要廢除了不是嗎?反正嚇阻理論已經被揚棄了所以 死刑也沒必要存在了啊… 所以顯然的,嚇阻犯罪還是必要的,社會不是說只靠教育或其他配套措施就能完全阻止犯 罪行為,壞人要很壞可以壞到無法無天,不以牙還牙以及用酷刑警惕世人,這些犯罪事件 依舊會層出不窮的發生!
Hermess: 之後逮捕犯人的時候犯人因為害怕受到酷刑。選擇點燃瓦斯12/01 14:03
Hermess: 等手段自爆波及警方及無辜民眾。12/01 14:03
這跟害怕遭到槍決而想說既然都殺了人了,何不殺更多人的心態不是一樣? 你是鄭捷第二嗎? 只有鄭捷這種渣才會想到這種變態的想法啊… 還有司法不能因為有你說的這種渣然後就改輕判放過那些垃圾啊! 該判極刑的還是得判極刑 不能因為有的犯人有像鄭捷那樣的個性就停止判處極刑並且不用極刑來威嚇世人啊? 那這樣死刑也廢除好了,甚至無期徒刑也廢除算了 反正犯人都像你們想的那樣這麼變態,那就沒必要存在這些刑求了啊 很顯然的,這是不可能的 依據酷刑來嚇阻犯罪還是相當必要的 不可因為想像每個犯人都跟鄭捷一樣然後一個接著一個輕判囚犯 難怪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台灣司法會被大眾所吐槽的原因了 不是沒有理由的 ※ 編輯: rrr0832 (110.50.170.48), 12/01/2018 15:33:10
Hermess: 別人給的建議跟可能性就被你說成是鄭捷才會有的渣想法?12/01 15:52
Hermess: 那要麻煩你下次發文可以註明不贊同原po者勿留言。12/01 15:52
Hermess: 另外建議可以從井底走出來。你知道台灣的治安是全球安全12/01 15:55
Hermess: 指數前段班嗎?你追求的可能是完全無視人權的治安維護。12/01 15:55
Hermess: 例如可以考慮推動腦內GPS晶片植入。 12/01 15:55
Hermess: 你的價值觀異於常人。但是我尊重你。與你進行討論並提出12/01 16:11
對不起 也許我應該是誤解您的意思了 不過再怎麼樣,台灣治安縱使是世界前半,也不是世界頂尖的呀 就舉新加坡為例 他們就是嚴刑峻法,才會是世界上治安最頂尖的國家呀… 沒有嚴刑拷打,哪換得良好治安? 除非人民都非常非常自律 像北歐那些國家 人民水準高且相當自律守法 才有廢除極刑的可能(但也只能說可能,因為不能保證廢除極刑就一定不會有人做出卑劣 且傷天害理的事,例如幾年前的挪威屠殺事件) 否則再怎麼樣都還是得要用恐怖極刑來警惕世人、嚇阻犯罪 何況,難道你會覺得台灣人很守法、很自律、很克制得了自己的情緒而不會做出無法無天 的事嗎? 這不用想也知道根本不可能 何況台灣還被戲稱作「犯罪天堂」呢… 所以少在那邊自我感覺良好了 所以台灣絕對要有殘忍萬分的極刑存在 因為台灣人是非常被動的,而且非常難管 一定要用跟新加坡一樣的嚴刑峻法以及酷刑才能讓台灣社會治安排名頂尖 否則排進前段班有什麼好驕傲的? 跟世界一堆治安落後的爛國家比當然前半啊… 我們應該要精益求精,而不是在那邊吹捧然後自我感覺良好 抱歉,太激動了… 不過這是事實
Hermess: 可能性。希望你也能學習到如何尊重他人。12/01 16:11
luluhihi: 太殘忍時 行刑者即法警也會身心受創 還是槍決比較俐落12/01 16:17
luluhihi: 如果真要追求嚇阻 那可以先測驗犯人怕什麼12/01 16:18
luluhihi: 怕蟑螂 就給他蟑螂;怕孤單 就讓他孤單;這樣才精準12/01 16:20
luluhihi: 未經調查就施以酷刑 說不定SM型的犯人還很愛呢!12/01 16:21
luluhihi: 但太偏重嚇阻,其實會越來越不倫不類12/01 16:26
luluhihi: 有嚇阻力的都來當刑罰的話,簡直被文明國家笑死12/01 16:28
luluhihi: 說不定還被制裁 被歐美市場消費者抵制12/01 16:30
您想的太簡單了 尤其是那個 怕蟑螂給蟑螂 那個,差點害我噴飯耶… 既然是極刑了,本來就應該給予極刑犯最龐大且最不能忍受的痛苦與懲罰 否則怎麼給受害家屬、死者和人民一個交代? 把他處死說實在對極刑犯還是太客氣了 極刑英文就是Capital punishment,意思就是「最嚴厲的刑求」 而最殘酷的刑求本來就是把囚犯凌虐、折磨致死 開兩槍一下子就讓極刑犯安然上西天 對極刑犯可以說根本幾乎不痛不癢的 何況現在還打麻藥伏法勒 我也是醉了… 既然是極刑,就應該虐死、鞭死那些囚犯 讓囚犯在極度煎熬且長期折磨之中後慢慢痛苦的死去 也就是說 「不讓你死,但要讓你生不如死」 的概念 痛苦殘忍的凌虐刑才能警惕世人、嚇阻犯罪,俐落卻一點也不殘忍的死刑根本對那些垃圾 而言一點兒也不怕 你們都把極刑想得太簡單了 還有你說的什麼SM怪胎,那在社會幾乎是趨近於零的罕見精神病患,並不是常見的個案 殘酷凌虐對絕大多數人還是比死刑還更恐怖且無法想像的 所以請別再拿SM被虐癖來當例子了 那種症狀的患者在社會上極度罕見 有也應該早先被強制就醫了
maniaque: 鞭刑本身爭議很大的.....這位施主12/01 16:36
tnssh211448: 問題是極刑本來就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12/01 17:23
你是誤會了什麼?? 你知道你說了什麼嗎?
banana2014: 舉雙手雙腳同意!還有到底是哪個白癡說極刑沒有嚇阻12/02 02:03
banana2014: 效果的?趕快出來宣揚廢死理念讓大家公幹吐槽囉…12/02 02:03
AlphaMC: 在這裡戰大家沒用啊,你應該先去戰人本集團跟人權團體,12/02 02:59
AlphaMC: 他們才是你推行阻力,一個服刑跟渡假似的優渥環境怎麼會12/02 02:59
AlphaMC: 喝止犯罪,刻意犯法住進監獄讓全國納稅人養他都趨之若鶩12/02 02:59
AlphaMC: 了呀12/02 02:59
olivia1990: 誰要去當執行極刑的人?就能確定執行極刑的人久了不會12/02 20:57
olivia1990: 心理有疾病?物極必反,不是什麼都用凌虐就好12/02 20:57
你想的太膚淺了 本來要從事行刑者(法警)這一行業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會常常目睹並執行非常血腥、不 堪入目且相當殘忍的過程 就像要當屠夫前也要有心理準備每天都要面臨噴血割喉斷頭的殘忍畫面 總不可能因為心理不夠堅韌勇敢卻去當法警吧? 要考上法警也必須要有不怕殘酷畫面的堅強意志。 ※ 編輯: rrr0832 (110.50.166.5), 12/02/2018 22:47:11 ※ 編輯: rrr0832 (110.50.166.5), 12/02/2018 22:53:58
showeig: 你最近是不是看了助太刀 12/02 22:58
GoodWhisky: 推,確實如此 12/03 08:43
cute101037: 現實辦不到...除非你一個人當法警管很多犯人,哈哈, 12/03 14:04
cute101037: 其他法警轉職@@ 12/03 14:04
cute101037: 其實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像你說的那麼誇張,就知道你 12/03 14:04
cute101037: 的想法目前難以被其他人認同,只能算少數意見。 12/03 14:04
wqqhou: 人權是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不管這人到底 12/03 16:37
wqqhou: 做過什麼 他都該擁有基本人權 這才是人權的概念 12/03 16:37
wqqhou: 當然你要不同意也可以 那就請你不要吃人權自助餐 12/03 16:38
說什麼鬼話啊? 剝奪別人人權的垃圾,還給它們人權 你們這些廢死人權團體不知好歹啊? 還有你們是都站在廢渣這邊想的嗎? 想一下被害者家屬、死者和社會大眾好嗎? 還給社會大眾和被害者一個公道好嗎? 人權雖然是社會大眾所有人類應有的,但不是給那些無故剝奪別人最基本生命權的垃圾渣 媽的,垃圾也要給它們人權 你們這些偏袒囚犯的偽善噁心人權團體啊… 搞清楚情況好嗎? 如果按照你們的邏輯 垃圾有人權,現在也不會有死刑、無期徒刑,甚至坐牢這種東西了 因為這些都是違反人權的作為 所以你們的言論跟觀點不只荒謬到底、又非常沒有邏輯性 想清楚刑法和刑求的目的為何好嗎? 還有極刑存在的重要性吧 真的以為隨便關個幾年假釋出獄或者開個兩槍就能解決那些無法無天的垃圾人渣嗎? 還什麼人權是不可被剝奪的權利勒 人權是給不犯罪不殺人的百姓大眾的,不是給那些可惡殘忍的垃圾糞土的! 它們不應享有任何人權,因為它們是可惡犯賤的渣! ※ 編輯: rrr0832 (118.160.16.131), 12/03/2018 18:41:28 ※ 編輯: rrr0832 (118.160.16.131), 12/03/2018 18:49:06
lake0037: 國家憑什麼決定誰是不配享有人權的垃圾? 12/03 20:55
wqqhou: 你是在高潮幾點的 論述只有表達出2件事 1.你一直不停亂扣 12/03 21:05
wqqhou: 不同意你想法的人帽子 一兩句話你就把我歸來在偽善噁心人 12/03 21:05
wqqhou: 權團體 你是來嘴人的 還是來討論的? 2.丟出一大堆問號 一 12/03 21:05
wqqhou: 堆「的嗎?」「好嗎?」「啊?」 自以為自己講的話是真理 12/03 21:05
wqqhou: 都不用任何論點或證據支持就很有道理 12/03 21:05
Fallschirm: 古代使用重刑整體社會治安有比較好嗎? 12/03 22:58
W30JL: 在dog板問被虐待致死的狗肉真的好吃嗎,在八卦版問垃圾學 12/04 10:28
W30JL: 店東海大學的八卦。 12/04 10:28
v3su: 我看了樓上W大的回文,徹底無法接受 12/04 17:02
stanlyleu: 你以為現在清朝哦 12/08 17:45
lolitass: 唉唉 這典型懂太少 所以覺得自己東很多 12/09 10:33
Hermess: 我是覺得對小孩子不需要太苛刻啦 12/09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