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cesword: 不知道不代表沒發生 12/05 17:52
推 Lailungsheng: 去了就知道… 12/05 18:26
→ luluhihi: 如果完全沒感覺有發生事故 就沒有逃逸的故意 12/05 18:27
→ taoist9999: 請律師陪同偵訊。 12/05 21:10
→ taoist9999: 不要省小錢,將來要付更多的錢。 12/05 21:23
→ dreamsletter: 車牌弄錯也未嘗不可能發生 就乖乖照程序吧 12/05 22:12
噓 darkMood: 讓人想到之前有個看錯車牌被指肇逃搞了好久才證明清白 12/07 00:29
→ darkMood: 法官根本不考慮其他證據就自由心證,完全相信目擊者說詞 12/07 00:30
→ darkMood: 遇到這種法官真的是很慘 12/07 00:31
推 Lailungsheng: 之前傷害案提告,我原告,檢察官第一句問:你有沒有 12/07 01:27
→ Lailungsheng: 跟被告有金錢糾紛,感情糾紛(搶對方女友的意思?) 12/07 01:27
→ Lailungsheng: ,為什麼對方會攻擊你… 12/07 01:27
→ Lailungsheng: 我在想…法律人是不是都該帶眼罩問訊啊 12/07 01:28
推 DarkHumanity: 某樓講的案例應該是2007年的那件吧,根據新聞,看 12/07 06:16
→ DarkHumanity: 到車牌的只有被害人,而被害人有對兩個路人講,路人 12/07 06:16
→ DarkHumanity: 作證並提供正確的車牌號碼,但是警察弄錯,DMX211 12/07 06:16
→ DarkHumanity: 弄成DNX211,被告有抗辯不在場,但是法院仍採信警 12/07 06:16
→ DarkHumanity: 察 12/07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