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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對方購買東西 付款後對方避不見面 手機、簡訊、通訊軟體皆不接不讀 但可以確定對方目前缺錢 可能因此交不出貨 所以應該不構成詐欺 因為詐欺須滿足 (1)行為人客觀上必須做一個施用詐術 (2)行為人一開始就必須有騙人的意思 我想他一開始應該是沒有想用騙的 因為是認識的人 後來又面臨倒店 所以面對這樣的情形 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比較好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35.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4019133.A.2F3.html
maniaque: 自始無錢以達成交易,檢察官就應該會認定是詐欺 12/05 22:26
alog: 看你金額大小 12/05 22:46
alog: 如果是認識然後經營到倒店是事實 金額小就算了 以前十幾年前 12/05 22:49
alog: 接案遇過一個客戶 準備跟他收尾款時就經營不善沒法支付(調查 12/05 22:49
alog: 過是真的) 後來就乾脆算了 12/05 22:49
alog: 金額大 的也先跟你說好 打訴訟最終只會得到憑證 真的沒錢你 12/05 22:50
alog: 真的扣不到 有點運氣運氣 12/05 22:50
alog: 至於你要不要用詐欺這個跟擲筊一樣 只有你真的去跑才有答案 12/05 22:51
alog: 你自己都覺得不是 那麼就是走民事 12/05 22:52
alog: 可以去多去打聽一下他的狀況再決定要怎麼做 12/05 22:53
alog: 如果你是做工程還是零售/通路相關的下次就多打聽一下避免遇 12/05 22:56
alog: 到雷 12/05 22:56
alog: 如果你堅持要用詐欺 則是建議多收集證據來證明真的有很明顯 12/05 22:57
alog: 的事實或讓他沒有理由反駁或解釋的點 12/05 22:57
alethia: 好的,謝謝2位大大建議 12/05 23:14
alethia: 現在是對方貨到了卻不給我(訂製品) 12/05 23:30
alethia: 也不聯絡,我再多做點功課看看 12/05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