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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mh.moj.gov.tw/HitCounter.asp?xItem=237836 看這個PDF檔,他是屬於法務部的文件 但是看到其中關於貪汙圖利的類型 其中13 14 15 16 為什麼會屬於貪汙? 依刑法上的公務員來說 必須有行政處分的行為才能夠成立 13 14點,明顯就是單純的吃裡扒外,算是背信的行為 但是公車司機的開車行為,並不屬於依法行政範圍 完全就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 為何堂堂法務部,卻可以把它列為貪汙犯罪的類型? 15點也莫名其妙 警察開罰單是行政處分,如果偷搞的確可能是貪汙行為 但我沒聽過收費員開的單是行政處分的 這也構成貪汙? 另外,關於地方選舉,阿扁可以出來投票這一點 法務部的解釋也讓人很火大 法務部居然解釋成 因為阿扁褫奪公權尚未開始執行 但事實卻是,不論有無褫奪公權,投票根本不受影響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630383 為什麼法務部會覺得,公車駕駛讓客人搭免費,是屬於貪汙? 即使是公運處,公部門的公車,向乘客收費完全是私經濟行為不是嗎? 還有褫奪公權的定義也講錯 是不是法務部的法律理解,遠遠不及司法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85.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4030956.A.4D1.html
Lin25K: 司法行政部bj4 12/06 01:53
KKyosuke: "公車處" 12/06 02:44
maniaque: 說你是貪污就是貪污,你不認罪就是停職,認罪還是停職 12/06 10:19
maniaque: 以現在角度來講,公車處這案子算是較無參考價值 12/06 10:20
maniaque: 因為,連公立醫院醫師診間因醫療行為而收OOXX都免責了.. 12/06 10:21
maniaque: 貪汙治罪條例很好用,超~~~~~~~~~~~~好用 12/06 10:22
cute101037: 因為現在老百姓對國家信任感低^^ 你認為為何公務員犯 12/07 13:52
cute101037: 罪判得比老百姓重,你認為怎麼樣的人在老百姓眼中算 12/07 13:52
cute101037: 公務員?這就是答案..你認為老百姓鬼吼鬼叫能不能影響 12/07 13:52
cute101037: 司法威信?你認為洪仲丘案,一堆不認識洪仲丘的人被判 12/07 13:52
cute101037: 刑罰 是為了什麼? 12/07 13:52
cute101037: 另外就是,這個有圖利罪有何問題? 12/07 13:55
griswold: 4,法務部廉政署不EY 12/07 21:19
griswold: 即便是公車處司機,也不具法定職務權限而非刑法公務員, 12/07 21:21
griswold: 嘖 12/07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