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n25K: 司法行政部bj4 12/06 01:53
推 KKyosuke: "公車處" 12/06 02:44
推 maniaque: 說你是貪污就是貪污,你不認罪就是停職,認罪還是停職 12/06 10:19
→ maniaque: 以現在角度來講,公車處這案子算是較無參考價值 12/06 10:20
→ maniaque: 因為,連公立醫院醫師診間因醫療行為而收OOXX都免責了.. 12/06 10:21
→ maniaque: 貪汙治罪條例很好用,超~~~~~~~~~~~~好用 12/06 10:22
噓 cute101037: 因為現在老百姓對國家信任感低^^ 你認為為何公務員犯 12/07 13:52
→ cute101037: 罪判得比老百姓重,你認為怎麼樣的人在老百姓眼中算 12/07 13:52
→ cute101037: 公務員?這就是答案..你認為老百姓鬼吼鬼叫能不能影響 12/07 13:52
→ cute101037: 司法威信?你認為洪仲丘案,一堆不認識洪仲丘的人被判 12/07 13:52
→ cute101037: 刑罰 是為了什麼? 12/07 13:52
→ cute101037: 另外就是,這個有圖利罪有何問題? 12/07 13:55
推 griswold: 4,法務部廉政署不EY 12/07 21:19
→ griswold: 即便是公車處司機,也不具法定職務權限而非刑法公務員, 12/07 21:21
→ griswold: 嘖 12/07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