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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長期不繳納房租,也通知搬遷也不見動作。 有在本月雙方約定在x日搬空交還房屋 契約都有簽名。 1. 假設房客到了x日依舊還沒搬遷,我可以換鎖 清空雜物嗎?(網路爬文是不行,因為有簽 約x日了 是否也是不行?) 2.請問我可以在x日之前寄存證信函通知x日搬遷交還房屋 y日前把積欠的房租歸還嗎? 以下是契約的內容 麻煩各位了 https://i.imgur.com/w8bkeH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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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hihi: 等時間到卻仍未搬遷,可以直接去法院提告 12/10 13:00
luluhihi: 還可以報警提告滯留建築物罪(刑306二項),請警察現行犯 12/10 13:09
luluhihi: 逮捕 12/10 13:09
luluhihi: 可以進入自己的建築物內,但不要亂翻亂用房客的東西 12/10 13:31
MOSMOSQQ55: 非常謝謝樓上的回答 12/10 14:35
rock0807: 租屋糾紛警察無權介入 需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要執 12/10 14:39
rock0807: 行時警察才有到場協助的權力 12/10 14:39
rock0807: google 就很多教你如何做的了 12/10 14:40
justicesword: 1、最好不要 2、可以,但意義不大。 12/10 15:14
samnpc: 現行犯,會不會想太多 12/10 15:35
a9301040: 沒有現行犯問題。解約本身是件難事,弄好解約存證信函吧 12/10 17:15
luluhihi: 應該還是有構成留滯建築物罪的現行犯 12/10 17:34
justicesword: 沒有現行犯 12/10 17:50
rock0807: 如果是現行犯那可以請屋主自行逮捕送交給警察 看到時候 12/10 18:17
rock0807: 會不會被起訴 12/10 18:17
mizjimmy: 不要直接進去,先寄存證信函然後法院提告 12/10 20:09
a9301040: 現行犯只有屋主而已,不要到時候賠一褲子XD 12/10 20:18
luluhihi: 租約已經終止 屋主進入房屋乃合法行使所有權 房客無權占 12/10 20:24
luluhihi: 有 受退去之要求卻仍無故留滯 屋主哪有犯罪 12/10 20:24
luluhihi: 房客也確實是刑法306二項的現行犯 12/10 20:25
luluhihi: 關鍵是租約已經終止了 而不是租約還未終止就進入 12/10 20:26
justicesword: 權利義務經由民事訴訟判決確定了嗎? 12/10 20:30
justicesword: 法律有正當行使的執行方法,做了嗎?都沒有的話,現 12/10 20:34
justicesword: 行犯?有,但很大的可能是房東被抓走。 12/10 20:34
luluhihi: 本件的房客反而才更禁不起檢驗 12/10 20:40
luluhihi: 而行使權利也不須要都透過法院 12/10 20:42
luluhihi: 本件房東已經忍到租約終止了 應毋須再忍到法院判決確定 12/10 20:46
luluhihi: 總言之 租約終止和租約未終止 應有所不同與區別 12/10 20:48
luluhihi: 參閱 林山田 刑法各罪 三版 頁181;盧映潔 刑法分則新 12/10 20:55
luluhihi: 論 三版 頁540 12/10 20:55
onizuka7kimo: 建議走完程序,天天去煩他,沒多久就閃了,除非遇到 12/10 21:59
onizuka7kimo: 蟑螂 12/10 21:59
MOSMOSQQ55: 非常謝謝各位的建議。房客應該就是蟑螂了 今年沒付 12/10 23:11
MOSMOSQQ55: 過房租 12/10 23:11
GinGBay: 贊同lulu大的現行犯觀點 12/13 12:58
Hermess: 租屋契約時效已終止。租賃關係消滅。屋主進入就不違法。 12/13 15:51
Hermess: 因為房客使用權已滅失。 12/13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