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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是保全人員,剛加入公司時(去年10月),課長跟我說因為公司規定,要把其他同事 超時加班的時數先算在我頭上,發薪日我在領出來給他們。 我當下以為保全業都是這樣,就傻傻的做了,是後來聽一位警察退休的保全大哥跟我說這 樣不行(今年一月中旬),我才打電話給主管跟他們說請他們不要這樣做。 但是我現在擔心我當時被利用的這件事情,會不會令我背負什麼法律責任,甚至留下前科 。 請問大家能告訴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8464641.A.BBF.html
taoist9999: 你的所得稅會很重。 01/26 09:48
taoist9999: 可能會有逃漏稅或洗錢的問題。 01/26 09:49
a9301040: 幫助逃漏稅,你看一下稅捐稽徵法跟所得稅法 01/26 16:11
a9301040: 寫存證信函給公司,如果對方解雇你,你就反用勞基法 01/26 16:12
a9301040: 但要有心理準備這條路不好走 01/26 16:13
higger: 公司的為了作業方便吧?不用一個個統計~不然想不通? 01/26 18:37
taoist9999: 很久很久以前看過有上市公司用無所得的人頭,來掛名 01/26 18:58
taoist9999: 有薪資的員工,當時覺得超扯的。 01/26 18:58
minkie: 那我怎麼辦比較好呢?我本來想說應該要檢舉的,但或許我就 01/26 21:50
minkie: 閉嘴趕快離職比較妥當吧? 01/26 21:50
sindyevil: 查一下薪資單和扣繳憑證 實際申報是多少 01/26 21:55
sindyevil: 如果哪天發生狀況 相關金額公司應該也會很刺激啦 01/26 21:56
eten: 公司方面因怕超時加班記錄被勞檢抓到被開行政罰 01/27 02:34
eten: 公司部分問題比較大(偽造文書、稅捐、勞健保級等與薪資差距) 01/27 02:37
eten: 員工部分頂多就是所得稅多繳 沒啥法律責任 01/27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