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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車子停在內側車道等紅燈時,突然從後方被一個騎腳踏車的阿北直接撞上,當下 反應到下車到想要去抓人時,阿北已經加速揚長而去,後來因為擋到其他用路人,所以把 車子移到旁邊並且報警,我自己的行車記錄器只有紀錄到阿北撞到然後騎走,警察來了也 婉轉的說應該就是抓不到人,就算路口有監視器也無法做為依據來找人!頂多備案讓我報 保險,但詢問業務後業務表示保險不理賠沒有肇事者的事故........請問各位遇到這樣的 狀況我能夠如何處理呢?還是真的只能摸摸鼻子算了........阿北撞的超用力!後車廂刮 傷、保險桿掉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212.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8777230.A.036.html
KKyosuke: 保險那個你要看你簽的約啊... 01/30 00:28
KKyosuke: 如果是丙式的話很可能"必須確認對方"才理賠 01/30 00:29
KKyosuke: 甲式或乙式就會賠 01/30 00:29
sarahwr: 我是保乙式全險,但業務說這種狀況要用自撞出險,這樣不 01/30 07:48
sarahwr: 知道會不會連帶影響隔年保費? 01/30 07:48
g243536: 不然保險怎麼會分甲乙丙 01/30 08:49
KKyosuke: 你只要出險不管自撞被撞一樣影響保費 01/30 08:58
showeig: 推K大,這邊看起來是乙丙都要賠,丙式不保事項二款,肇事 01/30 09:08
showeig: 逃逸之對照車輛無法確認,但經憲警...查證屬實者,不在此 01/30 09:11
showeig: 限;乙式不保事項第七款,被保險汽車“停放中”遭不明車 01/30 09:12
showeig: 輛...碰撞、刮損...所致之毀損滅失。 01/30 09:13
showeig: 所稱「不明」係指被保險人無法提供造成被保險汽車毀損滅 01/30 09:21
showeig: 滅失之對造或車牌資料。 01/30 09:22
showeig: 簡單說就是,丙式只要憲警確認是車輛碰撞就可以,乙式還 01/30 09:23
showeig: 要提供對照資料,但不要忘記乙式不保事項限於“停放中” 01/30 09:27
Hermess: 停等紅燈時仍屬行駛狀態非停放中。可以先把內文看清楚 01/30 10:24
Hermess: 另外原po可以不同意業務說法。直接另外向保險公司反應或 01/30 10:29
Hermess: 詢問 01/30 10:29
showeig: 哇賽,被打臉哥你是想要被打臉幾次,短短幾天就同時很多 01/30 10:33
showeig: 人在不同文章底下打你臉,早說了不懂就閉嘴,中文解讀能 01/30 10:34
showeig: 力那麼差,你國文老師會想哭 01/30 10:34
Hermess: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交字第263號判決:等候紅燈之駕 01/30 10:47
Hermess: 駛行為,實可包括於原告從開始駕駛系爭汽車至抵達目的地 01/30 10:47
Hermess: 之整體行駛過程中,應可堪認此舉仍屬所謂之『行駛』道路 01/30 10:47
Hermess: 甚明。 01/30 10:47
Hermess: 所以停等紅燈時是屬於行駛過程中而非“停放中”。原po請 01/30 10:48
Hermess: 勿被誤導。 01/30 10:48
showeig: 腦補哥,我推文有說停靠紅綠燈是停放中嗎? 01/30 10:48
showeig: 結論擺那邊,不管乙丙都要賠,你眼睛是瞎了嗎? 01/30 10:49
Hermess: 辯解用下一句:我有說原po是停放中嗎?我只是提醒原po乙 01/30 10:49
Hermess: 式停放中保險不賠。巴啦巴啦。 01/30 10:49
Hermess: 果然。唉。 01/30 10:50
showeig: 呵呵,解讀、邏輯能力有問題,還敢到處留言,等到被人打 01/30 10:52
showeig: 臉就繼續偷換、跳針,話說不是對賭你不再繼續在這邊發表 01/30 10:53
showeig: 怪異見解,難不成又要說你沒答應,當初還嗆要去公證耶 01/30 10:53
showeig: 看來你的信用就擺在這邊,讓大家嘆為觀止 01/30 10:54
Hermess: 你是說之前有一篇找你擬合約去公證被你跳針閃躲的嗎?你 01/30 10:55
Hermess: 說好捐3萬做慈善捐了嗎? 01/30 10:55
Hermess: 合約擬出來。去公證。時間地點快訂出來。 01/30 10:56
showeig: 所以你承認有要不繼續在這邊發表錯誤見解這件事吧,那現 01/30 10:57
showeig: 在我看到的是幽靈嗎?需要公證才做算是啊?可以這樣不遵 01/30 10:58
Hermess: 算了。看你之前的回應就知道不敢。自認專業就多去回答其 01/30 10:58
Hermess: 它網友的事情吧。時間太多去做個志工也好。在這胡攪蠻纏 01/30 10:58
Hermess: 真不知道你有什麼樂趣。 01/30 10:58
showeig: 守嗎?哈哈,我真的是服了你 01/30 10:58
showeig: 你在這邊發表錯誤見解,誤導別人的樂趣在哪裡呢? 01/30 10:58
showeig: 要不要我把你之前誤導的內容貼給大家分享? 01/30 10:59
Hermess: 沒有哦。那是你未經我同意擅自加的。你可以截圖證明嗎? 01/30 10:59
Hermess: 好哦。請。 01/30 10:59
showeig: 光是認為傷者自行肇逃還可以告肇逃這點就好笑到不行 01/30 11:01
Hermess: 傷者自行肇逃????你在說什麼? 01/30 11:02
Hermess: 被撞的跑掉。撞到人的現場報案後去驗傷。之後不能告肇事 01/30 11:04
Hermess: 逃逸?你法律觀念真的跟你自稱的一樣專業欸。 01/30 11:04
showeig: 不知道從哪個法規看到贈與撤銷權的消滅時效是五年 01/30 11:04
Hermess: 胡攪蠻纏。你繼續吧。希望law版早日有版主。 01/30 11:06
showeig: 又想偷換概念呀,哈哈哈,你除了偷換、跳針、錯誤解讀還 01/30 11:06
showeig: 會啥,拜託一併告知,遇到這種也真的是莫可奈何 01/30 11:06
showeig: 專業是相對的概念,比起認為傷者自行肇逃還可以告肇逃 01/30 11:07
showeig: 大概國小層級的討論都可以認為是專業的 01/30 11:08
Hermess: 反正提醒一下原po。停等紅燈時仍屬行駛狀態而非停放中。 01/30 11:30
Hermess: 別被誤導了。 01/30 11:30
showeig: 腦補哥,已經講過了,沒有人認為停紅綠燈是停放中啦,會 01/30 11:53
showeig: 認為解釋上可能涵蓋,還特別去找判決的只有你一個人 01/30 11:53
showeig: 把沒說過的話硬塞到別人嘴巴,然後嚷嚷著沒板主管理秩序 01/30 11:54
showeig: 未免太好笑了,另外,你找的判決字號貼錯了XDDD 01/30 11:57
showeig: 以德報怨,我好心一點,貼個正確判決字號,免得你之後出 01/30 12:03
showeig: 糗,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交字第532號行政判決 01/30 12:04
showeig: 怎麼會連年度跟字號都出錯,0A0B,是沒仔細看判決內容嗎 01/30 12:05
Hermess: https://reurl.cc/6Ljkk 01/30 12:56
Hermess: 你的臉還有空間? 01/30 12:56
Hermess: 有個人特地【兩次】標註“停放中”不理賠。然後現在又說 01/30 13:02
Hermess: 自己知道停紅燈不屬於停放中。呵呵呵 01/30 13:02
Hermess: 不過話說特別去找判決的還多了你一個呢。好認真哦。有進 01/30 13:07
Hermess: 步哦。 01/30 13:07
showeig: 空間很大,但你永遠打不到,層級有差懂嗎?連我沒說過的 01/30 13:13
showeig: 話都硬塞,惡意曲解,小學生解讀能力都比你強 01/30 13:13
showeig: 要不要對賭你貼的字號有錯啊,腦補哥 01/30 13:13
Hermess: 好啦好啦。看在你認真去找判決書學習的份上。找到政府公 01/30 13:26
Hermess: 告的錯誤。雖然你【兩次】提到【停放中】保險不理賠。我 01/30 13:26
Hermess: 也當作你知道停紅燈是行駛中這件事。這樣滿意了嗎?真是 01/30 13:26
Hermess: 。 01/30 13:26
showeig: 貼錯內容、解讀錯誤還可以得意洋洋耶 01/30 13:32
showeig: 結論都先講還可以搞錯,怪東怪西不怪自己就是了啦 01/30 13:34
showeig: 已經先說乙式要賠,然後說乙式不保事項限制是停放中,這 01/30 13:37
showeig: 樣還可以把我說乙式不賠塞我嘴吧啊,到底怎麼會弄錯啊, 01/30 13:37
showeig: 中文到底怎麼學的 01/30 13:37
Hermess: 閱 01/30 14:32
showeig: 臉腫到說不出話來了嗎,史公子 有些事是不能唬的 01/30 14:46
sarahwr: 兩位版友都請息怒!還是謝謝您們的建議與提醒! 01/30 16:09
showeig: 他擺明來亂的,貼錯判決字號,拿道交判決解釋保險條款, 01/30 17:37
showeig: 被打臉後哭著喊別人胡攪 01/30 17:37
Hermess: 唉。真羨慕有莫名自信跟臉皮厚度較常人為厚的人 01/30 18:37
showeig: 水仙哥,原來你那麼自戀,居然會羨慕自己的特質 01/30 18:42
Hermess: 你隨意吧。等law版有版主管之後就看不到你了。例如生活法 01/30 18:43
Hermess: 律版。 01/30 18:43
showeig: 到時可能你會被永久水桶耶,發表錯誤見解引戰已經有前例 01/30 18:51
showeig: 居然還不知道改進,你慣用伎倆就是捏造別人沒說過的話挑 01/30 18:53
showeig: 釁,之後被打臉再喊版主怎麼不管管秩序這樣嗎?別笑死人 01/30 18:53
class13330: 兩個互不認識的人何必呢?抱一個和好一下針對自己的想 01/31 23:39
class13330: 法客觀描述一下就好嘛^_^ 01/31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