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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請問這邊目前沒有版主所以可以任意刪除不合己意的推文嗎? 為何showeig你針對我開了一篇文。卻不讓我解釋反而一直在刪除我的推文呢? showeig你跟jaj12377是一人分飾兩角嗎? https://reurl.cc/5Mbpy jaj12377跑去租屋經驗版四處引戰。還叫人來法律板辯。結果被拆穿之後名聲掃地。就去 檢舉租屋經驗版有人引戰吵架。之後租屋經驗版要有版主才能繼續。不然會唯讀。有人願 意管版申請當版主。又開了分身帳號去投反對票。讓租屋經驗版唯讀。一個吵架吵輸就惱 羞毀了你的感覺。 或許我該忍讓showeig。jaj12377你。不然你又惱羞去檢舉law版。 順便回答一下版友A的問題。 之前有一位版友問了一個筆電維修的問題。他主張他只有說如果是5000左右的價位他可以 接受。後來店家報價較高。所以他說高價他不能接受。但後來他說店家在未再度跟他確認 的情況下幫他修好筆電。他不想付費。請問是否有辦法可以處理。 A版友的建議是請他跟店家索取兩萬元。 我回覆如果一台二手損壞的筆電要索取求償兩萬元。我會選擇把筆電砸了告知是修理時損 壞的。如果要賠償請上法院算給法院判折舊後的價錢。 然後A版友您說是為了酸我所以特意回文。說我這就是毀損。 而我也回應。正常實務上是不會有人主動承認自己是故意損毀。不過遇到奧客被要求高於 不合理的高額賠償金之下。這樣做會讓自己損失更低。 也有其它版友說。怎麼會讓你知道是故意損壞呢?您的回應是:【過失還是故意是可以“ 看”的出來的】 如果有人上法院承認自己是蓄意故意損毀他人財物。那的確是毀損沒錯啦。但是我建議您 可以看看實務判例上。維修損壞判損毀罪的有多少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46.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0302626.A.9CA.html ※ 編輯: Hermess (223.137.246.156), 02/16/2019 15:37:18 ※ 編輯: Hermess (223.137.246.156), 02/16/2019 16:04:01
v3su: 專程來支持:) 02/16 17:41
v3su: 那個,H版友,我這有S A相同發送地址業者的截圖,需要跟我 02/16 17:59
v3su: 說嘿((招手 02/16 17:59
v3su: https://i.imgur.com/fib43v0.jpg 02/16 18:11
v3su: https://i.imgur.com/YMafn2Q.jpg 02/16 18:11
v3su: 真的超級巧合的,有興趣的可以用那個程式查詢,會發現好玩 02/16 18:12
v3su: 味的事呢XDDD 02/16 18:12
a9301040: 你是說no.21-3 Sec.1 Xinyi rd.嗎? 02/16 18:53
中華電信用戶都這個地址 因為這個是中華總公司、數據分公司地址啊 10048 台北市信義路一段 21-3 號 No.21-3 Sec. 1, Xinyi Road, Taipei 100, Taiwan R.O.C. 真是天才~
v3su: 台柱律師,招手!!!老師,我在這~~ 02/16 19:01
a9301040: 你是說同一地址是no.21-3 Sec.1 Xinyi rd.嗎? 02/16 19:03
a9301040: 嗨 02/16 19:03
v3su: https://i.imgur.com/fRptlwN.jpg 02/16 19:04
v3su: 嚇死寶寶了,一個無償平台,居然有民法上的責任,我好怕 02/16 19:04
v3su: 這個我有給檢察司啦,因為嚇到我,我還問可不可以請求證人保 02/16 19:06
v3su: 護呢,只是他一直笑而已,我想應該是沒辦法,我猜,唉 02/16 19:06
v3su: 我要繼續隱居,台柱律師辛苦了,這版就靠你了,順便幫一下 02/16 19:07
v3su: 那個S,因為他是真的被報案了。大家晚安:)02/16 19:07
備份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46.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0315412.A.9D2.html ※ 編輯: a9301040 (27.246.46.249), 02/16/2019 19:12:11
v3su: 唉唷,還讓我再上來一次,真是的,全部備份跟截圖,不用特地 02/16 20:09
v3su: 這麼引人注目聲張啦,要我貼2/13 關於去台北司法大樓的相關 02/16 20:09
v3su: 單字出來嗎?上面有你的ID。而且當初說你們是同一個人的也 02/16 20:09
v3su: 不是我,我只是按照版友查詢截圖貼出來而已,那個程式有在 02/16 20:09
v3su: 用的就知道是什麼,我是不懂。然後威脅法務站長說什麼觸犯刑 02/16 20:09
v3su: 法跟民法、元旦要開五星旗去市府周圍卻沒做、檢察司要我你 02/16 20:09
v3su: 的信件往來、我兩次轉帳明細,我這都有資料,要的話就貼而已 02/16 20:09
v3su: 這兩張也給你啦,因為若你是律師,看執業資格要花錢,就工會 02/16 20:14
v3su: 處理而已。如果是假律師,就法務部處理,反正已經在調查 02/16 20:14
v3su: https://i.imgur.com/a0s7MJf.jpg 02/16 20:14
v3su: https://i.imgur.com/5jGmNFD.jpg 02/16 20:15
v3su: 這些我都交了啦,要嘛就是律師登入異常,要嘛就是你道德問題 02/16 20:16
v3su: 會被處分,要嘛就是假律師涉及律師法而已 02/16 20:16
v3su: 一個律師看執業資格開價二十萬!要法務站長擔保被拒、還拉 02/16 20:20
v3su: 不相干的版友認證賺認證費,你這位台柱律師也真是紅遍了。既 02/16 20:20
v3su: 然你要備份、聲張,我就貼出來,晚點順便整理你貼文一直要 02/16 20:20
v3su: 錢的截圖、管制區域要開五星旗車子到“管制進不去的市府周 02/16 20:20
v3su: 圍”截圖、不趕給律師名,要我“擔保提存”的截圖 02/16 20:20
showeig: 咦,V大,你不是PTT法務嗎? 02/16 20:22
showeig: 啊,抱歉,原來是我記錯了:#1SBQoxJO 02/16 20:22
showeig: 你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被解除職務呀,我真的是替你不值 02/16 20:23
v3su: https://i.imgur.com/nNCjGbQ.jpg 02/16 20:23
v3su: I2.jpg 02/16 20:25
showeig: 你當法務那麼久,不知道PTT不能隨便公布他人信件嗎? 02/16 20:26
v3su: 這些都備份好,台柱律師,辛苦你了:) 02/16 20:26
showeig: 被解除職務還沒學到教訓啊... 02/16 20:27
v3su: 二十萬看執業資格、不給真名卻要人懸賞提存,真是一位令人 02/16 20:27
v3su: 引以為傲的律師,我欣賞 02/16 20:27
v3su: 好了,我繼續隱居,要有勞你繼續為大家解惑,辛苦了,一跪Or 02/16 20:29
v3su: z 02/16 20:29
showeig: 這跳針方式跟某H有異曲同工之妙,唉 02/16 21:11
showeig: #1SAJhB60 02/16 21:12
showeig: 真的很好笑,鬧到被解除職務還要繼續鬧,幸虧當初沒人參 02/16 21:19
showeig: 加,不然給了個資結果換到空氣 02/16 21:20
a9301040: 我又不是白癡,哈哈哈 02/16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