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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個判例 判例內容是指 有人在色情網站張貼色情廣告 被起訴意圖使兒少性交易 但是法官卻以因爲其網站有 「是否滿18歲」選項 而判定其有防護措施 無罪 但是我的疑問為 每個色情網站都有此選項 但是未成年點選已滿18依舊可輕鬆進入 為何無罪 這樣一來 所有的色情網站不都變合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47.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2543710.A.745.html
Lailungsheng: 兒少法就是垃圾 03/14 14:21
Lailungsheng: 警察更是垃圾 03/14 14:21
maniaque: 阿不然呢? ^_^ 03/14 14:37
maniaque: 插自然人憑證? 還是等新一代的IC身分證??? 03/14 14:38
Lailungsheng: 色情部分有相關法條的規範,用兒少法的結果,就是你 03/14 14:40
Lailungsheng: 有懶叫,你就是強姦犯… 03/14 14:40
Lailungsheng: 二十幾年前的警察就是這樣幹,因為有業績 03/14 14:43
banana321: ut? 03/14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