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106 年度 偵 字第 7664 號刑事起訴書 告訴人拓元公司系爭購票系統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及相關欄位資料之電磁紀錄,乃表示各該消費者欲訂購演唱 會門票之用意證明,依刑法第220條第2項規定,應以私文書 論。查被告冒用他人名義,在系爭購票系統上輸入他人未經授權或 同意之虛擬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門票張數、節目名稱、 會員姓名、會員電話等訂票資料,表示訂票之意而偽造該等 電磁紀錄準私文書,復傳送至系爭購票系統,大量訂購如附 表1至6所示之演唱會門票而行使之,藉此取得訂位編號,足 以生損害於上開被冒用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人之權益及告 訴人公司管理系爭購票系統之正確性,是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 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第210條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 又其偽造準私文書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 不另論罪。被告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58.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3333383.A.945.html
CCWck: 根本不同狀況... 03/23 19:23
maniaque: 原PO以自承是"自己的個資與電話" "重複使用申請" 03/23 19:36
maniaque: 申請->用掉優惠->刪除帳號->申請(原資料)->(以下循環) 03/23 19:37
nidu12: 我是該篇原PO 我只是發現 填入手機跟信箱就能重複拿優惠 03/23 20:14
showeig: 我知道是完全不同狀況,這個案例是推文有人提的 03/23 20:14
nidu12: 沒有身分證那些個資耶.... 03/23 20:15
showeig: 推文還有人說可以構成妨害電腦使用,但我那幾條看來看去 03/23 20:15
showeig: 真不知道會成立哪一條 03/23 20:15
showeig: 另外,起訴書寫得比較清楚,就直接貼起訴書不貼簡判部分 03/23 20:17
nidu12: 感謝分享 看來如果真的有人敢洗 大概也是不當所得歸還而已 03/23 20:18
TaiwanDPP: 妨害電腦使用我是反諷有人喜歡那這條告 03/23 20:29
TaiwanDPP: 結果有人見獵心喜我也是笑笑的 03/23 20:29
showeig: 被打臉再來說自己反諷,加油 03/23 20:55
TaiwanDPP: 所以樓上完全不知道很多人拿這條亂告的事? 03/23 21:21
TaiwanDPP: 有點驚訝 03/23 21:22
showeig: 那不是一個章節嗎... 03/23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