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oist9999: 美魔女跟飯局妹的金額及手段都有極大不同。 03/28 09:06
推 taoist9999: 如果飯局妹被不同的人以同樣事實提起告訴的話,久而久 03/28 09:08
→ taoist9999: 之,被起訴及判刑的機率會愈來愈大的。 03/28 09:08
推 taoist9999: 受害人每次都被帶到同一間店、吃一頓飯每次消費五、 03/28 09:13
→ taoist9999: 六千塊,吃完飯後就封鎖一切不見彈,受害者多人的話, 03/28 09:13
→ taoist9999: 依社會一般人通常觀念,不會覺得這有詐欺的問題嗎? 03/28 09:13
推 CCWck: 同樣的行為前幾次都無罪,後面判有罪的法官才是有問題吧! 03/28 09:28
推 KKyosuke: 不會啊 錢是飯錢 03/28 09:31
→ showeig: 不能因為金額龐大或是次數頻繁就認定是詐欺吧 03/28 09:42
→ showeig: 就算認定飯局妹這種手法是詐術,但陷於錯誤這部分要怎麼 03/28 09:53
→ showeig: 解,認為吃完飯必定可以發生不正常關係嗎? 03/28 09:53
推 taoist9999: 能打的點,大概就是飯局妹跟店家之間有回扣這點而已。 03/28 11:44
推 taoist9999: 就算刑法不行,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應該還是能 03/28 11:46
→ taoist9999: 夠拿來制裁這種不當的攬客行為。 03/28 11:46
推 KKyosuke: 這都能制裁的話酒促或是酒店小姐不是死光了 03/28 12:21
→ showeig: 美人飯局不行,女僕餐廳可以? 03/28 12:24
→ showeig: K大說的貼切,酒店小姐案例比較符合 03/28 12:31
→ AlphaMC: 上女僕餐廳會讓你有情侶、夫妻的錯覺? 一頓飯錢頂多攤進 03/28 12:39
→ AlphaMC: 裝潢成本但也不會到數千數萬啊,更不會訴苦需錢孔急盼有 03/28 12:39
→ AlphaMC: 心人士相助 03/28 12:39
推 CCWck: 消保法公平法主要是處罰企業的吧 03/28 13:00
→ showeig: 那美人飯局會讓你有情侶夫妻的錯覺? 03/28 13:33
推 javabird: 這案例是因為美魔女謊稱父母生重病急需錢才被定罪的吧? 03/28 19:11
→ javabird: 不是因為金額大. 她如果都沒有說謊應該就不好定罪. 03/28 19:12
→ showeig: 你覺得因為謊稱父母生病而給予金錢援助,這事情本身是要 03/28 21:47
→ showeig: 換取什麼相對應的交換價值? 03/28 21:47
→ Hermess: 以【謊稱】使其陷於錯誤。不就是符合詐欺要件嗎? 03/29 03:10
→ saltlake: 詐欺要成立好歹表面上要有取財和欺騙的事實,其他要件 03/29 08:55
→ saltlake: 再說。你自己約咩說要請她吃飯,她告訴你要到某家吃, 03/29 08:58
→ saltlake: 因為她喜歡那家。就算她跟那家店有分成,哪裡騙你了? 03/29 08:58
→ saltlake: 就是因為那家店和她有分成,她才喜歡那家店啊。 03/29 08:59
→ saltlake: 本案案覺得被告可是真向受害人說了虛假事實。 03/29 09:00
→ saltlake: 消保法條文只罰企業沒錯,可是有學者主張只要超過一次 03/29 09:04
→ saltlake: 的相同行為就符合"經常性"而是營業行為。 03/29 09:04
→ Hermess: 分身哥。就事論事吧。 03/29 09:45
→ showeig: 搞不懂別人論點就旁邊洗洗睡吧,被打臉哥,呵呵 03/29 09:55
→ showeig: 被打臉就嘴人分身,我告訴你一個祕密啦,PTT除了你以外都 03/29 09:56
→ showeig: 是我的分身,這樣有沒有比較高興? 03/29 09:57
→ Hermess: 跟你辯論沒有意義啊……。你辯論輸就會換分身裝沒事繼續 03/29 10:10
→ Hermess: 發文。搜尋一下你id就會看到了證據啦。 03/29 10:10
→ showeig: 看不懂哪裡被我打臉,當然跟你辯無意義阿 03/29 10:11
→ Hermess: 唉。你隨意吧 03/29 10:11
→ showeig: 被我打臉打到最近不敢出來,出來又被打臉,臉腫腫只好講 03/29 10:12
→ showeig: 跟辯論主題無關的東西,真有你的 03/29 10:12
→ showeig: 到現在是不是還不知道你哪裡被打臉? 03/29 10:12
※ 編輯: showeig (42.74.119.249 臺灣), 06/08/2019 19: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