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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打電話去請環保局來查噪音 還問我要檢舉對象 是不是像卡拉OK有"收擴音功能" 一直強調 環保局只處理有【收+擴】的情況 無法處理單純放音樂 上網查寫這樣 https://oaout.epa.gov.tw/law/LawContent.aspx?id=FL015476 十五、擴音設施:具有接收音源音量裝置(含可外接麥克風、收音器之功 能)及音量擴大功能之設備或設施。 那這噪音管制法 到底有什麼用? 我隔壁放音樂很大聲 但他不是唱卡拉OK 他就是接收電台的音樂 大聲放出來 按照政府的定義 他不是收音再擴放 他是直接接收電台的音樂 然後播放 那這法根本無用了 而社維法只有一戶檢舉 也無用 要兩戶才行 到底能怎麼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5.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4711460.A.595.html
showeig: 誰說要有兩戶才行 04/08 16:19
KKyosuke: 噪音防制法管的是工廠/娛樂場所/營建場所/營業場所/擴音 04/08 18:11
KKyosuke: 設施 04/08 18:11
KKyosuke: 如果你隔壁是住戶那當然不符... 04/08 18:12
擴音設施沒限定不能是住戶阿 我後來打市民服務專線 環保局就有人來測量了 一開始直接打環保局 沒有用 被他一直強調 要有【收+擴】 但打市民服務就OK了 ※ 編輯: yoyoflag (115.43.5.251), 04/09/2019 02:23:56
KKyosuke: 那要符合擴音設施的定義 你自己不是貼了嗎... 04/09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