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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阿公83y(行走不便) 我爸(已過世) 叔叔(爸爸的弟弟) 事由: 因為阿公欠債 所以名下不能有財產 10幾年阿公拿出一筆錢與叔叔一起投資一塊地 該地是與外人(10幾個人)一起投資的 所以叔叔跟阿公只是其中一個股東 名子登記在叔叔底下 現況: 阿公有意願將該地拿出一半給我媽這邊(目前該地現值已大於當時投資金額) 但礙於現在名子登記在叔叔那邊 往後若阿公不在 怕有事後紛爭(叔叔不承認) 但自己對於法律不是很清楚 請問這樣的案例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對自己跟我媽比較有保障 簽署文件再蓋章嗎 還是可以再登記一半在我名下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93.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5300883.A.E55.html
Googletime: 叫阿公跟叔叔簽借名登記契約,然後債權讓與給你(要通 04/15 12:05
Googletime: 知叔叔)。 04/15 12:05
KHlawtel: 請阿公強迫叔父,將阿公投資比例的共有部分比例比例乘 04/15 12:33
KHlawtel: 上阿公要贈與的比例0.5,登記給你媽 04/15 12:33
zxcdewsaq: 請問K大 還可以比例一半登記在我媽那邊? 04/15 13:06
maniaque: 債權人OS:(我的保障呢???) 04/15 14:54
taoist9999: 要清楚的話,就是阿公跟叔叔立協議書,請叔叔立即過戶 04/15 19:06
taoist9999: 給你,但將來再賣出的話,房地合一稅會不少就是了。 04/15 19:06
taoist9999: 不然就是把阿公的持分,請叔叔折現給你們,最好寫清楚 04/15 19:07
taoist9999: 。 04/15 19:07
zxcdewsaq: 請問T大 協議書內容有範本嗎? 04/15 20:31
zxcdewsaq: 雙方有簽名蓋章 就據有法律效益了嗎 04/15 20:32
taoist9999: 敘明阿公跟叔叔借名登記的經過事實,不然就花錢請專業 04/15 20:55
taoist9999: 人士去寫。 04/15 20:55
taoist9999: 寫那個也僅是債權效力而已,我建議先拿先贏,不然等阿 04/15 20:55
taoist9999: 公往生了,考驗人性是沒有意義的。 04/15 20:56
taoist9999: 基於房地合一稅的問題,我會建議叔叔折現給阿公,阿公 04/15 20:58
taoist9999: 再贈與金錢給你們。 04/15 20:58
taoist9999: 不過,理論上阿公的實踐債權買賣(其他所得)是要繳所 04/15 20:59
taoist9999: 得稅的,但通常叔叔應該是不會去通報國稅局…… 04/15 20:59
emily20: ...建議 感緊過戶...不然以後有得吵,人心莫測 04/1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