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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爬文 實在沒有和我情況相似者,故發文尋求解答 是在一個100人的遊戲line群組 主角有三個 我(不在群組內) A女(在群組內) B 女(不在群組內) 原來我在群組內,但後來不玩這個遊戲了, 就退出群組,但因為我朋友還有玩, 所以我會從他手機看群組的對話, 而朋友也同意我觀看手機訊息。 A女及B女在遊戲世界中是敵對陣營的關係。 A女在群組內公然罵B女是母豬, 還散佈B女的照片給群組內其他人觀看、嘲笑。 我看到這些對話之後, 用我的手機拍下訊息並傳送給B女看這些對話, B女看完後,隔天告訴我想對A女提告。 然而,我朋友並不知道我把訊息傳出去, 只知道我看過而已。 我的問題是,如果B女真的想告A女,那我是否需要出面指證這件事情?那是否更進一步來說,可能我的朋友也需要出示他的手機,來證明這件事情的真實性? 我的立場是,不希望我和我朋友出面,僅她們二人處理就好,請問這種狀況有可能嗎? 麻煩各位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56.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5871968.A.D6B.html
Lailungsheng: 一定要找事做,為什麼不做好做滿? 04/22 09:15
Lailungsheng: 台語叫弄豬互咬…然後你覺得跟你無關… 04/22 09:16
hidog: B要提告A, 可以要求傳你當證人. (不得拒絕) 04/22 09:23
hidog: 但刑事要不要傳證人要看檢方, 民事的話應該都會傳 04/22 09:24
Dcupgirl: 謝謝兩位的寶貴建議,那如果A女想反過來告我妨礙秘密罪 04/22 13:04
Dcupgirl: ,是否有機會成立呢 04/22 13:04
Dcupgirl: 我忽然想到A女的個性是這種以牙還牙的人 04/22 13:04
MELOEX: 有可能成立 你喜歡淌渾水就要有淌到底的覺悟 04/22 14:14
MELOEX: 不過你朋友是安全的 這可以放心 04/22 14:14
hidog: 可以從無故這點下手 有罪機率低 04/22 19:09
Dcupgirl: 無故是什麼意思呢 04/22 23:07
hidog: 你並非無故侵犯對方的隱私,你是因為覺得對方行為侵害到他人 04/22 23:09
hidog: 名譽權才告知當事人. 04/22 23:09
yesohya: 用妳朋友手機拍妳朋友手機傳那不是秘密用妳的手機再說XD 04/23 21:56
Dcupgirl: 這不算秘密!? 04/23 22:17
yesohya: 這是學術討論板如您不具討論之學識請洽律師諮詢 04/24 14:15
yesohya: 或等事發找律師幫您辯護 04/24 14:15
Dcupgirl: 抱歉,那我再去pttlifelaw詢問,謝謝 04/24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