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藉這篇問一下,如果我每天把ptt偷拍文章貼到創世神05/12 11:03
→ Lailungsheng: 杜亦謹fb,會有法律責任嗎?05/12 11:03
→ malemma: 樓上會先被封鎖05/12 12:41
→ sakuchan: 當事人可以要求下架 如果能明顯辨認可以進一步請求損賠05/12 12:43
→ sakuchan: 然後...無恥不犯法 一堆明面暗面的商業行為都是無恥的05/12 12:45
沒有錯 我自己就遇過
→ taoist9999: 關你屁事……
05/12 15:53
我覺得這種行為無恥也關你屁事...
法律人不該是最後一道防線嗎
不是訴訟打贏就好
某些律師跟網紅 或嗜血記者有什麼不同
→ taoist9999: 你又不是告訴權人。05/12 15:54
→ taoist9999: 你也不是被害人。
05/12 15:54
那我就到ptt以外的地方ㄧ張張找被害人
→ taoist9999: 那個人也不是散布猥褻物到網路上。05/12 15:54
→ taoist9999: 妨害名譽罪是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而開始偵查或審判05/12 15:56
→ taoist9999: 的話,檢察官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其他法定理由05/12 16:00
→ taoist9999: 或第252條第5款已逾告訴期間為不起訴處分;而法院應依05/12 16:01
→ taoist9999: 第303條第3款為不受理判決。05/12 16:01
→ taoist9999: 就算告了,刑事上會不會有罪?還有疑問咧。05/12 16:05
→ Hermess: 你真的想讓社會更好應該跟我去做動物志工而不是想著如何05/12 16:06
→ Hermess: 找他人麻煩。
05/12 16:06
法律本來就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不如說
1來無法可管的事還太多
(要不是各種污染源無法證明因果關係
無良商家敢那麼囂張嗎)
2來鄭逸哲說過
刑法不能讓人民生活在恐懼之中
這點我贊同
但刑法也不是用來保護規避的無恥之徒
→ taoist9999: 這不是找他人麻煩,而是那個人也並沒有逾越紅線,如果05/12 16:11
→ taoist9999: 八卦板圖王雖然在公共場所拍照,但有拍到內褲,還散布05/12 16:11
我沒指明任何人 我問的是行為
→ taoist9999: 在網路上的話,那你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40條去告發他05/12 16:14
→ taoist9999: 觸犯刑法第315條之2第3項散布竊錄內容罪及第235條第105/12 16:16
→ taoist9999: 項散布猥褻物罪。05/12 16:16
→ taoist9999: 這樣子你三不五時去盯著他上傳的圖片,看能不能抓到他05/12 16:17
→ taoist9999: 的把柄唄。05/12 16:17
※ 編輯: forgotidgirl (42.75.228.49), 05/12/2019 18:35:55
※ 編輯: forgotidgirl (42.75.228.49), 05/12/2019 19:00:15
推 hopewind00: 4在講8卦上次那個嗎lol 05/12 22:30
推 Lyndia0502: 以上所提及的刑罰有超過3年嗎? 05/27 22:46
→ Forthelife: 你以為我沒在看喔== 05/28 01:23
→ Forthelife: 整天只想找違法圖片,感覺有夠噁心誒? 05/28 01:24
→ Forthelife: 更有效的做法其實就是多關心周遭的人事物,不是空手的 05/28 01:40
→ Forthelife: 都有問題 05/28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