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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在大型本土品牌擔任門市人員 每個月領底薪23K加業績抽成獎金後達30K 近日公司突然公布一系列考核辦法 直接將每個員工打分數 未達標準的就停發下個月業績獎金 目前看來是只停發一個月 但難保以後會不會隨時又來一下 此舉令許多被扣錢的員工決定出走 (23K怎麼過日子) 在此想請問 1.公司此舉是否合法? 員工該以何條法條主張自己的權益? 2.員工若因此決定離職 可否要求公司給資遣費?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0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0.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8012750.A.4AF.html
a9301040: 找一下勞動契約、offer等等 05/16 22:00
a9301040: 然後問勞工局 05/16 22:01
tungju: 沒有什麼契約 都依公司規定 大部分勞工不都這樣? 05/17 01:40
ewings: 沒和公司簽勞動契約就進去工作,那只能被婊也怨不得人了 05/17 02:04
saltlake: 有簽契約書都還有公司違約,不簽契約書那就是自己願意 05/17 08:10
saltlake: 搏老闆的人品。 05/17 08:10
showeig: 考核辦法後來才有的嗎?本來應該有業績獎金發放辦法吧? 05/17 08:28
tungju: 沒有 都是主管口頭說業績抽幾趴幾趴這樣 一直相安無事 05/17 09:40
taoist9999: 閃人了啦! 05/17 12:35
mercury1011: 塊陶啊~ 05/18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