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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與女方交往了三年,口頭同意歸返剛買的手機 (但皆無法聯繫上) 方案一. 至對方區域警察局報案,請對方出面 方案二. 發送Email聯絡(內容: 手機歸還) 或學校的同事(不知道會不會涉及個資法相關) 內容: 女方是高中英文老師(有到學校接送過她, 幾乎每次出遊 都是我到她家接送) 一年含出國約出遊30幾次(幾乎都是我負擔交通食宿費) (打手機電話也沒接過,都是用Line聯絡) 為了增進關係(因為手都沒牽過),三月份時, 買了一隻四萬多的iPhone Xs 256GB 給女方用, (用公司發的生日SOGO禮券+刷卡) 但女方堅持刷卡部分要用她的信用卡刷,我用匯款的給她, 四月份兒童節連假到日月潭及墾丁出遊, 想牽手時, 女方都刻意避開(手插口袋等等), 旁人都開始在譏笑女方像是把人凱子一般(載她到處遊玩), 然而她也只顧著拿著手機自拍,路人主動想要幫我跟女方 合照都被她拒絕,此時我也開始懷疑對方的態度, 後來我在墾丁回程時要求歸還手機,結果她說 手機沒有訂契約之類的協議,無須歸還, 還提出要到警察局,我停下車示意要求歸還手機,女方 回覆同意歸還,但須回到家時再歸還,後來協議只送她到, 我家所在的縣市交流道,她再坐國道客運回去,離開時, 女方說我們都累了,雙方想想後再決定要如何, 結果隔兩天(4/9)打電話跟Line都無法聯繫上, 今天(5/25)再次打電話跟Line,還是無法取得聯繫, 不知道這種情形可以報案?(詐欺?) 請法律前輩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6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8749359.A.D3C.html
justicesword: 這完全是你心甘情願的贈與 05/25 10:00
justicesword: 這跟警方沒什麼關係了 05/25 10:02
KKyosuke: "交往"三年還是"認識"三年.. 05/25 10:03
justicesword: 你只能打民事,但這是一筆爛帳 05/25 10:06
ReallExin: 交往三年沒牽過手是... 05/25 10:17
arait: 幫QQ 不過這感覺還在追求階段而已 05/25 10:36
taoist9999: 你們是認識三年吧? 05/25 10:45
taoist9999: 這就贈與啊! 05/25 10:46
Nipperdey: 贈與。結案 05/25 10:46
labil01: 有雙方合意契約成立,甲方贈送手機1只,乙方應履行牽手 05/25 10:47
labil01: 債務??。 即使有也是自始無效.... 05/25 10:47
taoist9999: 你雖然作夢作了三年,但對方也陪你作了三年的夢了。 05/25 10:47
labil01: 補充:這不是法律問題,請移駕B&G版 05/25 10:50
taoist9999: 建議不要想著怎麼討回公道,愈想你會愈難過。趕快從這 05/25 10:50
taoist9999: 段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的愛情裡放自己自由。 05/25 10:50
maniaque: 幫工具人年資的原PO QQ 05/25 10:51
maniaque: 幫工具人3年年資 的原PO QQ 05/25 10:52
maniaque: 你怎會有 交往三年 的錯覺呢??? ^_^ 05/25 10:52
taoist9999: 我國法律及審判實務,沒有針對所謂的「愛情詐欺」( 05/25 10:59
taoist9999: 假裝交往,藉此來從對方獲贈財物)有可以處罰或請求 05/25 10:59
taoist9999: 賠償的規定或案例。 05/25 10:59
taoist9999: 你遇到的這種算好的了。報紙新聞上的辣妹投資詐騙集 05/25 11:03
taoist9999: 團才狠,見沒幾次面,就要求對方要拿一堆錢買什麼或 05/25 11:03
taoist9999: 投資什麼的。 05/25 11:03
taoist9999: 對方好歹陪你出遊三年,當作對方的酬勞好了,外面純 05/25 11:05
taoist9999: 伴遊不作S,費用也很高。 05/25 11:05
taoist9999: 這樣子講,你心情會比較好一點嗎? 05/25 11:06
maniaque: 愛情詐欺好歹還有讓當事人 陷入愛情的錯覺....反觀本案? 05/25 11:09
taoist9999: 台灣有那種走高級路線的伴遊經紀公司,吃高檔餐廳, 05/25 11:16
taoist9999: 還送禮物,還得付對方的伴遊費咧。手要不要讓你碰? 05/25 11:16
taoist9999: 還得看對方心情(有錢就有心情)。 05/25 11:16
IS0987: ..................... 05/25 12:14
IS0987: 傻眼 05/25 12:15
mimily0504: http://www.ucptt.com/author/tjlo 05/25 12:35
alog: 1. All together 版 => 講白了各取所需 你想什麼樣的人會在 05/25 12:54
alog: 這裡 05/25 12:54
alog: 2. 雖然說投資婊子有去無回 但有時候自身要先檢討你的交友 05/25 12:55
alog: 價值觀怎麼會是這樣 05/25 12:55
alog: 3. 跟這個比起來... 好像一隻手機有沒有歸還..嗯 05/25 12:57
alog: https://i.imgur.com/6Kp5DCL.jpg 05/25 12:57
higger: 新竹今天天氣不錯... 05/25 12:59
spmark: 這篇文章晚了三年 05/25 13:39
start9963: 只有你認為你們是情侶哈哈 05/25 15:19
bandongo: 好慘.........浪費3年時間花錢當工具人 05/25 16:25
maniaque: 順道一提,在O2貼文期間,同樣也包含你在認為交往這位吧.. 05/25 16:34
maniaque: 所以說就是..你一方面跟這位女老師交往,一方面上O2約X ? 05/25 16:35
maniaque: 安內卡好??? 05/25 16:36
malemma: 感覺taoist很熟伴遊...... 05/25 18:55
jaannddyy: 陪伴不做s也遠遠超過這隻手機的價錢了 05/25 22:18
yesohya: 本案看標題也明顯有陷入愛情的感覺阿 XD 05/26 02:20
arait: 這篇跟儲值玩手遊抽不到大獎就要退費的玩家很像 05/26 11:04
taoist9999: 我也是從ptt上頭知道的。 05/26 11:08
zeng225: 尼484想_人家XD 05/26 11:23
yuusnow: 本案從標題也有讓原PO陷入愛情的錯覺阿+1 05/27 14:22
Feuerbach: 認識3年才對 05/27 19:58
bryant780417: 這樣還可以三年 滿猛的 這是伴遊吧 05/29 18:24
biochemistry: 追不到腦羞呢 05/29 19:05
sakuchan: 這是梗吧 怎麼這麼多人認真回復... 05/31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