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noff11 (麥子真是大好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買房已簽約,但審閱期造假
時間Mon May 27 22:47:07 2019
本人下訂訂了一間預售屋
一開始先簽了10萬本票紅單
後來約了4/29日簽約
當天我拿了10萬,把本票領回
也於當日進行簽約
而銷售小姐請我寫上4/24即帶回合約審閱
事實上就是當天(4/29)我才看到合約
後來因為一些個人因素
我無法繼續付後來的費用
想請問一下
我想跟建商說我並沒有真的審閱合約
是否可以拿回訂金
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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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8968429.A.57F.html
→ justicesword: 審閱期不是這樣的,你已經簽約了。 05/27 23:16
→ justicesword: 更別提你還簽名4/24已經審閱 05/27 23:20
推 lu0713: 直接找建商說明你的原因。通常建商都會退 05/27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