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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現在發生在我媽身上的事情 在5.6年前,我媽與另外三位合夥人(其中一位是我媽的多年好友)合購了一間房子,有 約定產權、利潤及負債由4人均分,房子登記在我媽名下。 除了購屋當時四人出資的錢之外,還有貸款要繳,但是其他三個人在繳了一年的貸款之後 就沒有再繼續繳,連續13個月。在這期間合夥人之一也就是我媽的多年好友口頭上說要放 棄,我媽跟另外兩個合夥人都同意。 我媽會打電話、傳訊息、寄信給另外兩個合夥人通知要繳房貸,但都以沒錢為理由不繳錢 ,這中間也有出現有意願購買房子的買家,出價都低於當初購入時的價錢,因此另外兩位 合 夥人都不同意賣出。 我們家是單親家庭,還有自己住的房子的貸款要還,我媽承受不住每個月要支付那麼多錢 ,她覺得有人願意出價就該賣了。今年3月,有買家有意願購買房子,雖然是賠本賣,但 至少我媽能減輕負擔,在賣之前有傳訊息跟打電話給兩位合夥人告知,當然都是不同意賣 出,但我媽最後還是決定賣掉了。 賣掉之後我媽有傳詢問她們的帳戶資料,要把賣房的錢平分後匯入她們的戶頭,但是她們 都沒回覆。 放棄的那位合夥人也打過幾次電話罵我媽,不然就是要我媽放棄她那一份給另外兩位合夥 人,讓事情圓滿結束(?)(但明明錢都是我媽在繳) 昨天她們兩位合夥人寄存證信函給我媽,針對當初講好要「獲利40%以上才可以售出」這 一點,要請求賠償。 但是我認為房價下跌是不可抗拒因素,如果我媽主張她們連續13個月沒繳房貸而售出,我 媽會有勝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8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9615165.A.BAC.html ※ 編輯: nwhgms39 (223.137.82.46 臺灣), 06/04/2019 10:28:39 ※ 編輯: nwhgms39 (223.137.82.46 臺灣), 06/04/2019 10:29:32 ※ 編輯: nwhgms39 (223.137.82.46 臺灣), 06/04/2019 10:30:45
maniaque: 口頭都是嘴砲,看看當初契約怎寫的吧 06/04 10:33
maniaque: 有虧還要另外存證信函討錢 06/04 10:33
maniaque: 不然約定負債這一點怎解釋呢? 06/04 10:33
maniaque: 不想貼合約出來的話,去找律師看看合約吧 06/04 10:34
maniaque: 沒有存證信函催告那些合夥人,用講的都沒憑沒據~~~ 06/04 10:34
nwhgms39: 我也跟我媽說過很多次要寄存證信函給她們,但我媽好像 06/04 11:11
nwhgms39: 把她們三個人看的太單純了... 06/04 11:11
a9301040: 有勝算 06/04 11:32
taoist9999: 法拍啊! 06/04 12:45
taoist9999: 現在搞成這樣子,就到法院吵唄。 06/04 12:48
yuusnow: 叫你媽先把LINE訊息拍照備份吧。 06/04 13:05
depravity: 妳媽也不要繳 讓它被出售 不然還要吵妳媽有沒有低賣= = 06/08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