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icesword: 想要了解的人不會因為不口語化而就不能了解,不想了 06/08 14:49
蠻同意的,不過口語化的優點就是入門容易,精通還是不變。小弟目前在學日本法來說,最少獨得懂什麼都很好解決,但如果在台灣學法律完全不敢想像,甚至如果身為外國人在臺灣讀的話...
→ justicesword: 解的人不會因為口語化而就能了解。法律對於一般人存 06/08 14:49
→ justicesword: 在的真正壁壘不在於用詞遣辭的難易程度,那都是旁枝 06/08 14:49
→ justicesword: 末節,沒有什麼領域不存在其特有專有的名詞。中共 06/08 14:49
→ justicesword: 的法條很白話,但也無法和人民的了解認知程度有正 06/08 14:50
→ justicesword: 相關。 06/08 14:50
→ justicesword: 法律的真正難處在於它是一個人造活體,隨時都有變 06/08 14:51
→ justicesword: 動的可能。 06/08 14:51
※ 編輯: FreePornVid (202.240.109.135 日本), 06/08/2019 14:57:00
推 KKyosuke: 你覺得「應」不口語,但是卻覺得日文法典的「なければな 06/08 14:58
??有很多人會講啊,像是一些比較正式的場合(像是入管局),即使是一些簡略的なきゃ也是一樣的意思,以你舉例的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大家都知道是なきゃ,就好比台灣的你可以幫我變成你可幫我一樣的感覺...?
→ KKyosuke: らない」口語? 06/08 14:58
推 KKyosuke: 除了打契約以外正常人講話不會這樣講的,那是完全的文 06/08 15:01
→ KKyosuke: 書體用法 06/08 15:01
※ 編輯: FreePornVid (202.240.109.135 日本), 06/08/2019 15:10:44
推 KKyosuke: 日本人還得出書來教怎麼用敬語,怎麼寫文書體。我是真 06/08 15:19
→ KKyosuke: 不覺得文書體哪裡口語了 06/08 15:19
推 aaaaaz22: やむをえず就滿不口語的吧?但讓規範貼近生活理解範圍內 06/08 15:26
沒錯!還有像是生じない、とみなす之類的。不過整體來說小弟個人是覺得至少在翻條文的時候不會有專有名詞以外的問題,因為文法大多都是最基本的...(限りではない、てきない之類的...
→ aaaaaz22: ,其實就是法明確的內涵之一,其實有在討論 06/08 15:26
→ aaaaaz22: 上面關於やむをえず的例子如日本刑法36條1項 06/08 15:28
※ 編輯: FreePornVid (202.240.109.135 日本), 06/08/2019 15:35:04
推 aaaaaz22: 好奇中文什麼樣的條文,內容會有難以理解的狀況? 06/08 15:42
→ FreePornVid: 像是民法的話「使得」、「得」、我就有一點點....不 06/08 16:07
→ FreePornVid: 見得是口語化,但覺得有不少更容易理解的詞可以替換 06/08 16:07
→ FreePornVid: ?? 06/08 16:07
推 KKyosuke: 我們覺得不會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直接就是先學這個 06/08 17:28
→ KKyosuke: 所以反而親近.. 06/08 17:28
→ saltlake: 要爭執我國法條用詞不口語,麻煩別用老掉牙的得說事。 06/09 00:33
→ saltlake: 除了有些人硬要凹得字是破音字可以念ㄉㄟˇ之外, 06/09 00:34
→ saltlake: 親自把得和應的法律意思去向外行人解說一下,那些人就 06/09 00:35
→ saltlake: 能得意地去向其他還不知道的外行人炫耀。遑論現在網路 06/09 00:36
→ saltlake: 普及,馬路上多少人拿著手機上網,得和應的法律意思 06/09 00:36
→ saltlake: 居然會查不到且無法理解正確真義? 開玩笑嗎? 06/09 00:36
→ saltlake: 法律要搞死外行人的關鍵不在於用的字和辭多是書面語 06/09 00:37
→ saltlake: 和些文言句法。那點"難度",高中生就能掌握的。 06/09 00:38
推 showeig: 得本來就是最有爭議的法律用字,要不然也不會為一個得到 06/09 01:23
→ showeig: 底是甚麼意思開研討會,甚至打了兩審訴訟 06/09 01:24
→ FreePornVid: 呃,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知道原來「得」是一個特例、這 06/09 06:07
→ FreePornVid: 麼有爭議...這是因為我剛好接觸到而已 06/09 06:07
推 showeig: 通常情形是跟你說的一樣,但少部分時候就是學者為了要貫 06/09 10:03
→ showeig: 徹理論的一致,甚至行政機關從整個立法目的、意旨去推論 06/09 10:06
→ showeig: ,解釋上就不是可不可以 06/09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