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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nji (香吉士)》之銘言: 理由: 使用者uhottle發表無益於解決問題和討論之文章,並多次挑釁、辱罵版主, 不聽勸告持續再犯,持續爭辯法版禁止營利之相關規定,且未有任何證據情 況下,傳遞與事實不相符合之內容。 證據: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528863.A.D8A.html 只有互相尊重 在不妨害他人權益下 自由的各取所需 本版才能夠更好幫助到各種使用者 而不是只是為了滿足您的控制慾和優越感 自設無謂的限制規定 盡量拍小組長的馬屁 好讓他罩你 略 感謝你媽的X 要我服從你這種X 不如你水桶我 使得S以其心機迫害他人野心得遂 竟然當選板主 而且許多投票者很有可能是S分身或是被他拉來投票 導致此板的言論自由和大家使用此板權益受到嚴重損害 請是否大家一起討論商量合作罷免辦法 本人願意襄助 略盡棉薄之力 違反板規: 第二條:[發文規範] 四、帶有謾罵性文字、人身攻擊、挑釁、公然侮辱或無益於解決問題和 討論之發文,一律刪文;並得視情形給予警告或水桶處分。 五、擅自修改他人推文,經來信檢舉並查證屬實者,應予以警告或水桶 處分。 第四條:[推文規範] 一、推文盡量勿過長,若內容無法在三行內寫完,且推文者認為推文可     能會引起其他人回應的話,請以回文方式回應之。 二、推文時嚴禁帶有謾罵性文字、人身攻擊,挑釁、公然侮辱。違者將     予以警告或水桶處分。 四、違反第一、二、三條者,若情形嚴重,板主得給予劣退之處分。 判決: uhottle水桶六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00.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580828.A.D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