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placeDemon: 換個做法就行了 先繳交費用 有正常出席才給予補助06/26 01:40
這種作法會引起更多員工反彈,因為福委會有福利基金,員工旅遊的費用除了自費項目,
均由基金支付,不大可能要員工先繳錢。
若不予補助難道能要求員工事後再繳錢出來賠償福委會?
※ 編輯: liuchengdar (114.136.204.236 臺灣), 06/26/2019 11:48:23
→ DaveLu: 個人好奇有報名沒去,這算員工損失還是算福委會損失?06/26 12:37
→ DaveLu: 因為以前當福委的時候,我們把它當員工自己損失,不扣補助06/26 12:43
我的想法跟您一樣,認為這是員工個人損失!
但有的福委認為公司已經為缺席的員工訂房,造成金額浪費,反而要做出求償或懲罰....
@@
才會提問這樣是否於法有據?
※ 編輯: liuchengdar (114.136.204.236 臺灣), 06/26/2019 14:18:03
推 sindyevil: 用保證金06/26 15:01
→ DaveLu: 這樣搞下去,那喪病事要不要請假跟證明,還是不管通通罰? 06/26 19:10
推 loveSUNGMIN: 蠻多公司都是先自己出員旅錢,旅行後才退費的欸06/26 23:05
預繳或保證金這的確是較柔性的方法!
若事後再叫員工賠償反而於法無據、觀感也不好,畢竟員工no show是放棄權益,個人認
為福委無權問責才是
※ 編輯: liuchengdar (118.168.70.160 臺灣), 06/27/2019 01:36:54
→ iscu: 補助是補助有去的 龜在家裡也要補助怎麼都不合理 06/27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