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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追求者糾纏,他居然這樣暗示 沒有直接說對我怎樣,但是說要對其他人怎樣 然後可能也會對我幹嘛 不曉得這樣有沒有到達恐嚇標準: 以下是文字內容 "他知道我前夫的事,説要帶那個女人去XX河叫橋下的流浪漢強姦她;叫小弟便宜了那女 的,今天我跟我大哥説你欺負我這件事,你覺得他會怎麼處理? 他叫XXX你可以去查證一 下,今天是我不走徧的;我也告訴他,我不想傷害別人。" 感謝各位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07.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2840323.A.32A.html
cute101037: 完全看不懂.... 07/12 01:28
yesohya: 看不懂+1 07/13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