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4022 (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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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普悠瑪案台鐵正要告日商 律師卻被日商挖
時間Sun Jul 14 01:19:14 2019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926834
台鐵普悠瑪號去年10月21日出軌釀重大死傷,由於普悠瑪
出廠和交車時列車自動保護系統(ATP)沒有接上遠端監
控系統,交通部4月30日發出律師函向得標廠商日商住友
商社究責,卻遭打回票。台鐵原打算提告,未料上月找律
師研商時,日本住友商社提前挖走原本協助台鐵的兩家知
名律師事務所,台鐵只能緊急應戰改找新的律師事務所,
最快8月提告。
台鐵普悠瑪翻覆事故造成嚴重死傷,根據普悠瑪出軌前的
通聯紀錄,主風泵故障導致動力不足,司機員、調度員、
檢修員通話討論近50分鐘,司機員提及空壓機跳開,卻被
誤解成是空調出現問題。
台鐵事後調查發現,普悠瑪製造商日本日本住友商社和車
輛製造商日車公司委託英國勞氏IV&V失職,提供的維修、
保養手冊,相同物品卻有不同用詞。例如最受到大家關心
的主風泵,其他用法還有風泵、空壓機,中空絲膜除濕器
又被稱為中間冷卻器、濾清器以及濾網等,導致維修人員
誤判。IV&V提供的普悠瑪號驗收單上,也沒有將ATP遠端
監控系統納入,讓台鐵根據驗收單作業時也錯失驗收該項
目。
日車公司原本有發新聞稿承認ATP遠端監控系統並未連線
,但台鐵4月30日發出律師函給日本住有商社究責,日方
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認為車交到台鐵手上、責任已經結
束。日車不僅不認錯,還把問題推給台鐵保養不確實,台
鐵原計6月初與律師研商決定直接走司法途徑提告,尤其
日商還有4.3億元保固保證金在台鐵手上,都是談判籌碼
。
沒想到6月再找律師事務所時,事務所回覆「無法再幫台
鐵」,並告知台鐵「已與住友商社合作」,台鐵憂心手上
握有的資料與籌碼因此被日方掌握,台鐵只能緊急找新的
律師事務所合作。
不過對此,台鐵局下午正式回應,針對此案台鐵確實有接
觸兩家知名律師事務所,不過他們都是服務住友商社,台
鐵也未給予這兩家律師事務所相關資料,雙方無實質合作
;之前協助台鐵寫過律師函的業者,目前仍有提供協助,
至於後續提告是否會由該律師事務所負責,台鐵局則說,
一切還在研討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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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律師可以這樣玩喔
把準備要告人的人證據都收集好了,再跳槽去要被告的人那裡
可怕,如果律師這麼搞都不會有事的話,
那以後打官司要如何信任律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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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o4022 (223.138.143.123 臺灣), 07/14/2019 01:20:22
推 KKyosuke: 委任都沒有委任哪來的跳槽可言...07/14 01:32
→ KKyosuke: 如果真的拿A方資料去給B方會吃官司的07/14 01:33
原來尚未委任只是在研商階段的跳槽,
對法律人來說是ok的
嗯嗯,學到一課了,謝謝
→ maniaque: 照新聞,沒有正式委任,只有付費寫了一封律師函而已07/14 04:44
※ 編輯: eno4022 (223.138.143.123 臺灣), 07/14/2019 11:24:06
→ yesohya: 通常 研商 研議 是偏義詞 委任方在議價 當然跑啊 奧客 07/14 20:49
→ yesohya: 在美國同所不同律師也是可以啊 = = 07/14 21:00
推 whhw: 日方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我是覺得台鐵更厲害啦 07/15 00:38
→ GodVoice: 我是覺得 台鐵驗收 簽收都假的啊 這個在收時就該發現吧 07/15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