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職業被告)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車禍互相提告問題
時間Fri Aug 2 09:31:54 2019
※ 引述《Awoei (1271天)》之銘言:
: 以下補充幾點:
都補充說明了,故意漏掉自己超速的事實。
居心叵測。
而調解不成是因為調解委員殺你開的價+你不願意。
貪心不足蛇吞象,會有意外也只是剛好。
: 第一:初判表我方直行,對方騎自行車闖紅燈
七旬阿北騎腳踏車,不是電動車,是能有多快?
除非你是在大台北地區,否則鄉鎮街道會出現移動式神主牌並不罕見。
你應注意而未注意+超速,他闖紅燈未必是主因。
除非他騎的是電動車,就算酒駕或嗑藥他也快不到哪去,又不是十七歲少年體力充沛筋骨
靈活。
別人違規或不遵守交通規則,不等同你追撞他免責或合理,要看路段與當時情況判定。
我仍然很納悶為何你們沒有申請鑑定?
現在你們互告,鑑定結果就會影響輸贏。
: 第二:我方車損約11萬初,什麼醫療費用跟工作損失就先不算了,對方在調解時只願賠
38
: 000,一副我就沒錢 要不要隨你,並且一直強調他沒闖紅燈 是我從後面撞他(該有的
路
: 口監視器、我的行車記錄器都有錄到他闖紅燈)
只看你這段補充時,就覺得有點奇怪。
一個七旬阿北用腳踏車代步,不是電動車或機車。
你哪來的靈感覺得他會很有錢?
新車28萬,修車報11萬,你是全車零件都更新嗎?
: 第三:會想在期限屆滿之前兩天提告則是先前已詢問過版友,大部分版友建議我快到期
前
: 兩天去提告,這樣對方即使有受傷也來不及反告我,順便藉此以刑逼民,不然我根本不
知
: 道有這招
同理可證,阿北也可以反咬你。
如果我是他家屬親友,我會建議他告到底別和解。
兩個人都背前科,看誰慘!
很多七旬老人車禍受傷後就身體狀況一蹶不振,因此而離開的很多。
復原能力差、器官退化、無法吸收營養、無法行動。
行動不便更是造成體力不支惡性循環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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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ermess: 都是版友教壞我的。所以我才這樣做 08/02 11:00
推 Hermess: 其實我一直在想。對方闖紅燈跟原po從後追撞他有什麼關係 08/02 11:09
→ maniaque: 我已經開口跟原PO要行車紀錄器影像,只是一直都沒提供 08/02 12:24
→ JustSad: 他不太可能提供的,鑑定報告都不敢去申請了。 08/02 12:57
→ JustSad: 如果覺得自己站得住腳,為何要故意躍過承辦員警? 08/02 12:58
→ darkMood: 教壞人的版友應該要永久水桶,哈 08/04 00:46
→ enterpirse: 腳踏車闖紅燈,原po由後方追撞,可以理解為他們當時在 08/07 05:40
→ enterpirse: 同一車道?那麼如果能追撞到前方闖紅燈的腳踏車,那原 08/07 05:41
→ enterpirse: po豈非也闖? 08/07 05:41
→ JustSad: 老阿北可能闖紅燈右轉後變同車道而原po超速撞上? 08/07 07:47
→ JustSad: 如果只有一方違規,也許肇事責任在闖紅燈。 08/07 07:48
→ JustSad: 一個闖紅燈、一個超速,調解失敗,為何不調車禍鑑定? 08/07 07:49
→ JustSad: 又如果站得住腳,為何要繞過原承辦員警、隱瞞事實? 08/07 07:50
→ JustSad: 新車價28萬,撞腳踏車能修到11萬…… 08/07 07:53
→ JustSad: 我還特地上網查他是不是百萬重機,維修零件要11萬 08/07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