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esohya: 有些廟宇也有圖書館 08/06 18:27
推 pk0943: ptt很多人問問題都會把事實保留,女板,婚姻板超多的 08/06 18:52
推 stevenchiang: 不只PTT啦,實務上也常常一堆委託人保留的,訴訟中 08/06 18:57
→ stevenchiang: 中對造突然迸出一個一刀斃命的證據,去問當事人,當 08/06 18:57
→ stevenchiang: 事人還給你打哈哈裝傻,這種真的會暈倒 08/06 18:57
推 Hermess: 上次跟我們公司約聘律師吃飯聊天。聽到很多傻眼案例就是 08/06 19:05
→ Hermess: 這樣。 08/06 19:05
→ saltlake: 樓上能分享幾個案例嗎? 08/06 19:22
→ Hermess: 比如一個因為普通吵架就告對方侵佔的。還提出購買證明佐 08/06 19:25
→ Hermess: 證。結果發現對方匯款時註計【請xx代購】。 08/06 19:25
→ saltlake: 感謝分享 :) 08/06 20:58
推 huipo: 我為了自清 還叫他們報警調監視器 也被拒絕 我覺得問號 08/06 22:23
→ huipo: 而且我大多時間在睡覺 我沒夢遊症 08/06 22:25
→ huipo: 叫他們明確說出什麼不雅動作 也吱吱嗚嗚說不出來 怪哉 08/06 22:26
→ huipo: 無冤無仇被人指控的感覺真的很差 08/06 22:27
→ huipo: 有沒有可能是找錯人 或許真的有猥褻男 但是另有其人 08/06 22:29
推 pk0943: 前一篇說是幻想文,這篇還解釋? 08/06 22:41
推 huipo: 這篇是真的 08/06 22:46
→ JustSad: 如果有人偷拍你媽媽大腿,你覺得對方正常嗎? 08/07 03:18
→ JustSad: 大多時間在睡覺<怎麼翻供了?去圖書館睡覺= =? 08/07 03:20
→ JustSad: 要嘛就是狡辯之詞,要嘛就是真的睡著…… 08/07 03:21
→ JustSad: 真的睡著,可能打呼擾人,或睡姿不雅動作。 08/07 03:21
→ JustSad: (題外話,我就目睹過睡姿會猥褻動作的奇人。) 08/07 03:22
→ JustSad: 不論假睡真睡,圖書館是供學生閱覽,不是給民眾睡覺。 08/07 03:25
→ JustSad: 就算是校內學生真睡被請走都算合理要求了。 08/07 03:26
→ JustSad: 何況還有假睡猥褻的嫌疑,有沒有證據都一樣,滾! 08/07 03:27
→ JustSad: (我比較好奇的是,拍這種照片有什麼滿足感? 08/07 03:28
→ JustSad: 成人展不會去拍好拍滿嗎?想看不會去看小笠原祐子哦?) 08/07 03:30
→ enterpirse: 有沒有可能是睡覺佔了人家學生的位置,學生要用但位置 08/07 04:59
→ enterpirse: 不夠,又或是呼聲太大打擾到其它人? 08/07 04:59
→ saltlake: 睡覺太吵或者睡相猥褻啥的,倘是本校學生,會因而被 08/07 06:20
→ saltlake: 取消進入圖書館的資格還是僅該次會被逐出? 08/07 06:21
→ JustSad: 半夜醒來查找到的資料 08/07 06:47
![](https://cache.ptt.cc/c/https/i.imgur.com/SkvMBlsl.jpg?e=1718901650&s=Q4OwsOeF3v9kU2ElijVfbA)
![](https://cache.ptt.cc/c/https/i.imgur.com/yUBzcoll.jpg?e=1718879288&s=WArnpadqUdFAfDDXHL2sGA)
![](https://cache.ptt.cc/c/https/i.imgur.com/hy9Fmk4l.jpg?e=1718917444&s=9i8F1SIdyET-J9Xb8ADpiA)
![](https://cache.ptt.cc/c/https/i.imgur.com/5qLdbFEl.jpg?e=1718905761&s=vrU0SeOMBpQtM-52ZISTDw)
→ JustSad: 跟六樓的所言的當事人一樣都是裝死族。 08/07 06:50
→ Hermess: 沒關係啦。一事歸一事。反正【大學圖書館】的確是可以選 08/07 09:03
→ Hermess: 擇是否開放給一般民眾。如果對方不開放也不能方便當隨便 08/07 09:03
→ Hermess: 。可以去【公立圖書館】。這服務對象就是一般民眾。不能 08/07 09:03
→ Hermess: 無故拒絕。 08/07 09:03
→ saltlake: 大學圖館選擇得選是否開放給一般民眾無疑,但已選開放 08/07 10:57
→ saltlake: 者,能否無正當理由禁止某(些)特定民眾進入,有爭議 08/07 10:58
推 bassmaster: 我感覺案情不單純啦...不論是原PO還是那個女生都有可 08/07 11:21
→ bassmaster: 能說謊,就事論事吧~.~ 08/07 11:21
→ bassmaster: 每家圖書館應該都有規章辦法吧,原PO可以去看一下是否 08/07 11:23
→ bassmaster: 有相關規定 08/07 11:23
→ bassmaster: 上面推文*原PO更正為*原原PO 08/07 11:23
→ saltlake: 處理爭執的過程發現當事人雙方都有不小心遺漏或講錯之點 08/07 13:26
→ saltlake: ,實務上並不少見 08/07 13:26
→ JustSad: 一般人都會自動隱惡揚善只攻擊對方的弱點很正常。 08/07 13:35
→ JustSad: 但本文原po是故意裝死,而且不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08/07 13:35
→ JustSad: 自己怕被告、想和解、怕被起訴,偷拍大腿幹嘛? 08/07 13:36
→ JustSad: 害怕被發現想刪除掉Google的紀錄= = 08/07 13:37
推 bassmaster: 大大好像很氣xd但沒證據我們也不好一口咬定他做了什麼 08/07 13:39
→ bassmaster: 。就我們能掌握的資訊來看,他只需要去查一下該圖書館 08/07 13:39
→ bassmaster: 的規章辦法就可以解決了,就算他真的在隱瞞好了,裝睡 08/07 13:39
→ bassmaster: 的人叫不醒也是多說無益。 08/07 13:39
→ JustSad: 我有附上我查到的縮圖了,都他自己自爆的。 08/07 13:42
推 bassmaster: 是啊,不過那是以前的事。一碼歸一碼吧,雖然他的確比 08/07 13:47
→ bassmaster: 較有嫌疑.....但是看原原po的態度應該沒有溝通的必要~ 08/07 13:47
→ JustSad: 一個偷拍大腿的在圖書館聲稱睡覺,不是看書? 08/07 14:26
→ JustSad: 去看書都可能被白眼了,想參加國考去圖書館睡覺? 08/07 14:26
→ JustSad: 如果我知道在哪間圖書館,一定好好招待他。 08/07 14:27
推 higger: 還有更邪惡的罪行耶,會氣偷拍大腿圖館睡覺的是不是案例 08/07 17:38
→ higger: 看太少了XD 08/07 17:38
→ JustSad: 我對假掰、裝死、偽君子的容忍度很低…… 08/08 10:16
推 pk0943: 我有查到判決書,果然上來問就是隱瞞事實 08/09 23:16
→ JustSad: 你查到什麼截圖放上來啊,搞不好不是他。 08/09 23:19
→ yuusnow: 我們也遇過阿,說自己的房產(市價大約五千萬)賣給朋友 08/12 17:26
→ yuusnow: 因為認識二十幾年,所以沒走履約保證專戶,也已經過戶 08/12 17:26
→ yuusnow: 給朋友的兒子(朋友指定的登記人),現在想要對方付尾款 08/12 17:27
→ yuusnow: 結果根本不是那回事。他們是說好的借名登記(朋友借他名字 08/12 17:28
→ yuusnow: 因為房產價值高貸款也高,每月利息也很多,之前有出租 08/12 17:28
→ yuusnow: 所以利息還付的出來,後來租約到期對方沒續租,利息開始 08/12 17:29
→ yuusnow: 太多貸款付不出來,這個被借名人要求對方另找別人借名 08/12 17:30
→ yuusnow: 他現在要的是對方之前答應過要給他的借名費。 08/12 17:30
→ yuusnow: 另找別人借名>所以對方叫他過給借名人的兒子。 08/12 17:31
→ JustSad: 樓上推錯篇了吧= =? 08/12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