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n200168: 嫌過世,刑事責任撤銷? 08/30 14:36
→ sc321: 追捕跟死亡之間沒有相當性。 08/30 14:47
→ bluedog666: 不好意思 標題打錯 是過失 08/30 15:01
推 KKyosuke: 除非有更積極的行為 否則難以該當 08/30 15:15
→ KKyosuke: 不然會導出犯人逃逸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之類的謬論.. 08/30 15:16
→ justicesword: 不成立 08/30 15:33
推 scott2009: 都懷疑吸毒了,追究過失是想藉此有因果去求償 08/30 15:36
推 taoist9999: 看用什麼理論? 08/30 16:28
推 algorithm: 客觀上,甲不酒駕警察不會死,條件因果關係成立。 08/30 16:39
→ algorithm: 惟交通規則禁止酒駕之立法目的並非防止警察自撞,故酒 08/30 16:40
→ algorithm: 駕並未製造傷害致死罪法所不容許的風險;退步來說, 08/30 16:41
→ algorithm: 警察基於職務關係超速是自負之危險,甲無須對其負責。 08/30 16:45
→ algorithm: 甲無客觀歸責,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應該不用討論過失 08/30 16:46
→ KKyosuke: 條件因果關係現在幾乎不採了 幾乎都用相當因果來檢驗 08/30 16:48
→ justicesword: 條件因果還是有在用啦,只是它沒啥篩濾作用。不過規 08/30 17:12
→ justicesword: 範保護目的這項,放在風險實現或是構成要件效力範 08/30 17:12
→ justicesword: 圍內比較合適吧。 08/30 17:12
→ justicesword: 當然,如果警方追車自撞身亡,變成是一種高或然率 08/30 17:32
→ justicesword: 的常態情況,也不是不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但那時就 08/30 17:32
→ justicesword: 很可怕了。 08/30 17:32
→ Lailungsheng: 要追究,不如怪神為什麼讓嫌犯他來這世上 08/30 18:17
推 k879311: 看過影片就知道,不是自撞,而是兩車擦撞後致使警車撞上 08/30 19:48
→ k879311: 分隔島 08/30 19:48
→ k879311: 所以成立的可能性很大 08/30 19:49
→ mimily0504: 這個新聞嫌犯有擦撞到警察,才會撞分隔島,後來的新 08/30 19:49
→ mimily0504: 聞報的比較清楚 08/30 19:49
推 Lailungsheng: 看法官囉,我看是警察追撞嫌犯 08/30 20:13
→ Lailungsheng: 後撞前也能算擦撞,那很多車禍都要重判了 08/30 20:14
推 ultratimes: 但警匪追車,風險本來就超乎正常,就像競技一樣 08/30 20:45
→ ultratimes: 運動比賽受傷要告人過失傷害嗎? 08/30 20:45
→ ultratimes: 但,為了社會風氣,這個案例判匪徒殺人罪其實也剛好 08/30 20:45
→ ultratimes: 法律除了公正,也有導正社會風氣的功能 08/30 20:46
→ bassmaster: U大師又有新解了。 08/30 20:48
→ taoist9999: 競技? XD 08/30 21:07
→ taoist9999: 雙方有事先像吃屎哥跟館長那樣子事先訂立生死狀嗎? 08/30 21:08
→ taoist9999: 更何況生命及身體重大法益還不能捨棄咧。 08/30 21:08
→ taoist9999: 萬一館長不小心打死吃屎哥,可能還是得背負過失致死罪 08/30 21:11
→ taoist9999: 。 08/30 21:11
→ taoist9999: 珍惜生命,遠離館長…… 08/30 21:17
推 ultratimes: 那吉普森觸身球打死本田,有吃過失致死嗎? 08/30 21:20
推 ultratimes: 球場上如果懷疑投手故意觸身球,能告傷害嗎? 08/30 21:21
→ ultratimes: 雖然某法律野球的確有想告過 08/30 21:22
推 M4Tank: 龜山法系說有 08/30 22:07
推 KKyosuke: 真的有證據證明是故意觸身球當然成立傷害.. 08/31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