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ltratimes: 偽證罪"通常"只對第三方的證人成立 通常啦 09/03 06:51
→ maniaque: 不見得 09/03 09:40
→ paradis: 對書狀不實的部分就是提出你的證據跟資料打回去。證據有 09/03 11:35
→ paradis: 遮蔽,通常都是涉及個資或是依法應保密,你看不到,但給 09/03 11:35
→ paradis: 法官那份不一定會遮蔽 09/03 11:35
被告機關遮住的顯然不是涉及個資 而是與案情有重要相關
不過給法官和被告的證據不是都應該一樣嗎 可以這樣只給法官含個資的證據而不給對造嗎
→ maniaque: 不實陳述? 每個人不同角度,看法不同 09/03 11:53
被告機關是明顯在答辯狀中陳述與事實不符 把沒有說成有
※ 編輯: uhottle (220.136.55.128 臺灣), 09/04/2019 21: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