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nana321: 阻塞多嚴重 09/09 16:05
→ banana321: 嚴重到無法逃生加上不知道誰阻塞的就告發刑法189-2 09/09 16:06
感謝回答,剛貼給朋友看,朋友說可惜就是還有通行的空間。
→ JustSad: 消防通道未修法更正前是一律淨空,可以拍照檢舉。 09/09 17:02
→ JustSad: 管委會怕事或擺爛就拿起手中電話撥打1999有專人服務。 09/09 17:03
感謝回答,不知道消防法條可以用哪一條?朋友是用1999市長箱檢舉的,回覆告知
需要有明確的違規人,如文中的回覆。
→ maniaque: 管委會公告限期移除,超過期限視同廢棄物清運 09/09 17:41
感謝回答,朋友的社區管委會就是不管這類事,所以走上檢舉一途。
※ 編輯: hirosuki (114.44.58.107 臺灣), 09/09/2019 20:13:20
→ JustSad: 我不知道哪一條,連鞋墊雨傘都不許放。 09/09 21:37
→ JustSad: 不管是不是還有其他空間可以通過,什麼東西都不能。 09/09 21:38
→ JustSad: 1999的部分,雙北適用,發大財地區我就不知道。 09/09 21:40
感謝回答,社區是在雙北,目前朋友是先檢舉住戶的部分,一樓梯間的部分只好看
後續的情況了。
推 banana321: 很有名的桃園某法官判的啊,但主要要市府願意開罰 09/09 21:54
推 banana321: 後來上訴 還是要開罰 09/09 21:57
感謝回答,真的就是要看承辦人員可以辦到什麼程度了。
※ 編輯: hirosuki (114.44.58.107 臺灣), 09/09/2019 22:07:30
推 banana321: 你可以找一下桃園 錢法官 鞋櫃 就有了 09/09 22:13
→ banana321: 不過他是判不用罰,但是市府有上訴 09/09 22:14
推 banana321: 我要你看的事市府開罰理由和條例 09/09 22:36
好的,非常感謝。
※ 編輯: hirosuki (114.44.58.107 臺灣), 09/09/2019 22: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