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前陣子因為相信網路上的人 把存摺給對方變成警示帳戶 有上網查詢和到警局訊問都表示只能等通知 等了幾個月終於來傳票 但傳票上寫的是完全無關係的爸爸 有版友知道原因嗎? 爸爸可以不出庭嗎? https://i.imgur.com/fZUnZ0f.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55.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8121579.A.2CD.html
spirit119: 可以 09/10 21:59
banana321: 你幾歲? 09/10 22:01
banana321: 建議打去問書記官? 09/10 22:02
jack33565: 29 09/10 22:21
maniaque: 推測你的筆錄大概有把你老爸扯進來吧..... 09/10 22:38
jack33565: 我還沒做過筆錄...第一次通知就通知我爸 重點跟他完全 09/10 22:42
jack33565: 沒關係... 09/10 22:42
banana321: 還是要去,因為傳的人不是你,反正你爸知道的就說,不 09/11 08:12
banana321: 知道的就不說 09/11 08:12
banana321: 還是你爸爸也....? 09/11 08:15
banana321: 你只有給對方存摺嗎?沒有提款卡或是印章對方,也無法 09/11 08:16
banana321: 領啊 09/11 08:16
justicesword: 可以不用去 09/11 08:17
livewire: 存摺是你爸的名字? 09/11 08:30
yesohya: 只有證人被告一定要去 關係人詐騙檢方是想省錢 = = 09/11 08:58
yesohya: 騙妳自己去就不用給證人費交通費了 09/11 08:59
banana321: 不過有具結作證,還是可以領旅費 09/11 10:59
banana321: 不然就拒絕做證人 09/11 11:02
banana321: 關係人就別去了,反正他不能對你怎樣 09/11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