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niaque: 真不知道有哪位法官敢把家裡唯一能夠照顧一老一弟的09/15 09:22
→ maniaque: 判去關......社福?? 笑死了....騙人不知道社福能量多少?09/15 09:23
→ maniaque: 本來方向就是要讓對方覺得這社會還有光明還有希望 09/15 09:23
→ maniaque: 才有動力去賺錢,才有動力去照顧人,才有動力去還錢 09/15 09:24
→ maniaque: 原PO全盤狀況並非爾等所明確知悉,本來板上能做的 09/15 09:24
→ maniaque: 就是把大家的意見參考之後,做出自己能接受的心證09/15 09:25
→ maniaque: 大家得到的基礎資訊,不外就是原PO所提供的???09/15 09:25
→ maniaque: 我跟 J 大想法比較接近,人,大齡剩女,一老一小兩油瓶09/15 09:27
→ maniaque: 人家搞不好早就內心潛藏不想繼續活著的陰影09/15 09:27
→ maniaque: 你繼續逼? ok 啊,我一開始就已經講了09/15 09:28
→ maniaque: 今天原PO有很多方式,可以去確實了解對方經濟能力如何09/15 09:28
→ maniaque: 就去了解啊,要是對方表面貧窮底子卻如同馬里亞納海溝09/15 09:29
→ maniaque: 一樣深,原PO你怕啥?就告啊09/15 09:29
→ maniaque: 啊要是一查,表裡如一,你還跟上面幾位不管三七二十一09/15 09:30
→ maniaque: 所講的,不管怎樣就是告告告告到對方死??09/15 09:31
→ maniaque: 好啊,來賭看看對方最後是去賣肝賣腎還錢,還是全家直接09/15 09:31
→ maniaque: 窗戶貼一貼,中秋過了滯銷特價的烤肉組合買一組09/15 09:32
→ maniaque: 用命還你啦!!!!09/15 09:32
→ maniaque: 古代文字用的好,殺雞取卵,狗急跳牆,都很有意涵09/15 09:33
→ maniaque: 沒錯,適度壓力可以激發潛能,但是..."那要有潛能啊"09/15 09:34
→ maniaque: 要是今天對方年輕四十歲,還有姿色,搞不好還可以鮑換包09/15 09:34
→ maniaque: 但是,有嗎??09/15 09:35
→ JustSad: 你好激動,該不是……09/15 09:36
→ maniaque: 呵呵呵呵~~~算了,都過去很久了......09/15 09:38
→ maniaque: 社會走踏久了,很多事就是這樣 09/15 09:40
→ maniaque: 其實我要講的,很簡單,自己做的決定,自己負責 09/15 09:40
→ maniaque: 不要真被我們預料到了,事後還在那邊說 09/15 09:40
→ maniaque: "我真的不知道事情會這麼嚴重"09/15 09:41
→ maniaque: 千金,難買早知道09/15 09:41
→ JustSad: 我知道批踢踢兩個激動女戰士XD09/15 09:43
→ JustSad: 其中一個會一直換ID刪文……09/15 09:46
推 hidog: 宗師到底是誰 我想你應該是認錯人了 = =09/15 10:00
一個自以為很懂法律卻連我都講不贏的廢物。
你要一直做球,我不會裝沒看到的XD
宗師的技能點滿是自婊砍帳號。
我的技能點滿是嘲諷辱罵被桶。
不是我不知道底線,是罵了才過癮,我爽!
→ hidog: 另外你有相關工作經驗,有很多訴訟外的辦法09/15 10:01
這一句我有看沒有懂……
你的意思是「我有相關經驗」,你沒有嗎= =?
我有相關經驗建議跟你沒有相關經驗建議,是嗎?
你要不要改一下你的供詞,還是投降輸一半?
→ hidog: 但一般人並沒有那些手段,所以你那些建議就是講好聽的而已09/15 10:01
有相關工作經驗=講好聽的而已?
沒有相關工作經驗=講比較務實?
你們宗師粉絲團的辯思能力,制霸武林!
→ hidog: 實際上幫不太上忙....09/15 10:01
真的,你越說我越害怕……
很怕自己飛上天了XD
→ hidog: 受害人該考慮的是告下去vs和解 哪個對自己比較好09/15 10:04
→ hidog: 前面也簡單回了訴訟下去的成本跟風險,剩下是當事人自己判斷09/15 10:05
→ hidog: 會建議告下去是因為對方很大機率賴帳,如果對方好好賠償09/15 10:06
→ hidog: 我想這邊應該不會有人建議提告到底.09/15 10:06
我幫你重複一次你說的:
我有相關經驗。
不管你有沒有相關經驗,頂多跟我打平。
不要一直挖洞給自己跳很難嗎= =?
→ maniaque: [解決方式就是告下去] <= ??????09/15 10:18
→ maniaque: 還有,若對方[好好賠償],還需要[解決方式]??09/15 10:19
→ maniaque: [賴帳]是[負面辭],意思是[有錢不想還], 相信有念國文09/15 10:20
→ maniaque: 應該知道這一點吧09/15 10:21
→ maniaque: 又,回頭重新看過 h 大的文,好像跟現在講得又不太相近?09/15 10:22
→ maniaque: 而且,現在走到那個階段也不清楚,而這案子屬於過失傷害09/15 10:24
→ maniaque: 還是被認定是過失重傷害,當事人也沒講清楚09/15 10:24
→ maniaque: 但,h 大回文,通篇就是訴訟優先為基本宗旨 09/15 10:24
→ maniaque: 個人認為,在下閱讀能力應該沒有退化吧.... 09/15 10:26
→ maniaque: 以原PO原文來講,通篇主在民事這一方面 09/15 10:27
推 hidog: 你要挑語病我沒意見啦 我思考的是能不能提供有用的建議09/15 10:27
→ hidog: 如果你只想挑語病 我覺得沒啥好回的 該講的都講了受害者自09/15 10:28
→ hidog: 己能判斷該怎麼做09/15 10:28
沒意見就閉嘴啊XD
但我不希望你真的閉嘴,我很喜歡看你們表演。
開創批踢踢無法檢舉申訴的奇才就宗師了!
不攻自破的神人境界,舉世無雙。
→ JustSad: 你不只語病可以挑哦!思考邏輯就跟ID一樣hidog09/15 10:28
→ maniaque: 而且也已經走到調解成立,原PO擔慮的是"當事人經濟現況09/15 10:28
→ maniaque: 無法承擔當時的調解結果",所以才來請益本版,沒錯吧09/15 10:29
→ maniaque: 結果呢? h 大您卻不管三七二十一,堅持說09/15 10:29
→ maniaque: "只要對方拿不出錢來,就是告死他",我想,我沒講錯吧...09/15 10:30
→ maniaque: 而我跟J大看法,則比較沒那麼激進,訴訟是手段,但要最後用09/15 10:31
→ maniaque: 真去了解對方狀況如何,是否有能力履行在調解會所做的09/15 10:32
→ maniaque: 結論,是否當下必續要以比較特別的方式來履行?09/15 10:32
→ maniaque: 若真的有錢卻裝窮,或另有隱藏財產未被發現?09/15 10:33
→ maniaque: 那訴訟自然可以端出來,逼對方履行09/15 10:33
※ 編輯: JustSad (175.183.94.38 臺灣), 09/15/2019 10:51:33
→ maniaque: 這才是[以刑逼民]的真正用法,不是嗎?? 09/15 10:34
→ maniaque: 可是,若今天不探究實況,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告到底? 09/15 10:34
→ maniaque: 好啦,套用在一清二白,上有九十老母下有中風小弟 09/15 10:35
→ maniaque: 一個六十歲超大齡剩女身上.... 09/15 10:35
→ maniaque: h大,你來告訴大家,你訴訟下去,最後會怎樣??? 09/15 10:35
→ maniaque: 你是不是又要跳針說 "這不關我的事"??? 09/15 10:36
→ maniaque: 你不知道,很多想不開的人,其實就是某一個坎,過不去 09/15 10:37
→ maniaque: 當你明知道自己可能成為那個坎,你卻不拿捏審酌 09/15 10:37
→ maniaque: 用下去,那....社會會怎樣看待你的作為???? 09/15 10:38
→ maniaque: 這就是我跟 J 大在文章裡面一直強調的 09/15 10:38
推 hidog: 對 你講的很有道理 w 09/15 10:42
→ hidog: 小弟資質愚魯無法回應 09/15 10:42
→ zoin: 2.我去調解 調委直接說3千分期 簽一簽...ㄎㄎ 09/15 11:37
→ JustSad: 如果不是一次付清而且對方名下無財產,能有賤招=不還 09/15 11:40
→ JustSad: 不管怎麼告都一樣,但那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 09/15 11:41
→ JustSad: 法院的調解委員幾乎都是混水摸魚的白目兼垃圾 09/15 11:42
→ JustSad: 法官、書記官、檢察官、甚至警方都還比較想和解。 09/15 11:44
→ JustSad: 調解委員可能都拜過宗師,神豬級的隊友,只會喇賽。 09/15 11:45
→ zoin: 能少一事幹嘛多一事 這是意外沒錯 不過對方處理的態度只有 09/15 11:45
→ maniaque: 真認真調解的應該偏少吧,畢竟檯面上看到的是結案率.... 09/15 11:46
→ JustSad: 門開開的喊價給原告跟被告聽,誰會願意和解= =? 09/15 11:46
→ zoin: 當事人清楚...反正我這件調解就跑了5趟 對方只有一次準時吧 09/15 11:47
→ maniaque: 畢竟要把利害關係對立的兩造都要同意.....??? 09/15 11:47
→ maniaque: 那都要說道理的啊...問題是現在哪有以前那麼純樸? 09/15 11:47
→ JustSad: 調解委員沒有積案壓力,只是來混爽的,垃圾蠹蟲。 09/15 11:47
→ maniaque: 又不是每位主席都是喬王 09/15 11:47
→ JustSad: 雖然拼和解的心態不可取,但調解委員擺爛更是賤的徹底。 09/15 11:48
→ JustSad: 反正檢察官跟法官也是會拼和解,調解委員為何要盡力? 09/15 11:49
→ JustSad: 事實上,如果調解委員盡力,本就能減少負擔社會成本。 09/15 11:50
→ zoin: 等個半小時一小時就算了 每次來就沒錢沒錢...1年了還是沒錢 09/15 11:50
→ maniaque: 那樣子很累....因為要將心比心的溝通,時間成本太高了 09/15 11:51
→ maniaque: 把兩邊價格慢慢收攏,比較快.... 09/15 11:51
→ maniaque: 跟傳統市場買菜差不多 09/15 11:51
→ maniaque: 所以懶一點就直接上超市照標價買菜(給法院判) 09/15 11:52
→ maniaque: 只是.....不服的還是一堆(尤其是....原告....:D) 09/15 11:52
→ zoin: 我把時間成本算進去照判例砍半開價了.. 判下來我都服阿.. 09/15 11:54
→ zoin: 重點也是要拿的到 呵呵 QQ 09/15 11:54
→ JustSad: 最狠的不是遲到喊沒錢…… 09/15 11:54
→ maniaque: 樓上,你要不要再開一篇寫一下心得,你這樣沒頭沒尾 09/15 11:55
→ maniaque: 變樓樓上了...XD 09/15 11:55
→ JustSad: 我也覺得zoin說說你的案例,也許能有其他方式。 09/15 11:56
→ zoin: 就上法院等通知 拿到憑證 再想辦法處理 沒其他解決方式啦 09/15 11:59
→ zoin: 被無照闖紅燈撞到腳開刀 拿個3千3萬就想和解 我是覺得算了啦 09/15 12:20
→ zoin: 體諒肇事者 我遇到的這位 抱歉辦不到 .. 09/15 12:23
→ maniaque: 說真的,樓上啊,一例一況,不是嗎??? 09/15 12:24
→ maniaque: 假如照你的案子,沒額外補充的話,才比較符合用刑逼民啊. 09/15 12:24
→ zoin: 是阿 只有當事者才能判斷 他提到500 保險100 那肇事者 09/15 12:38
→ zoin: 總不可能自述說個我沒錢 就下決定簽一簽.. 只能多觀察 09/15 12:39
→ yuusnow: 我們今年才有一件車禍對方判賠一千一百萬的。 撞成重傷 09/15 20:02
→ yuusnow: 若是有勞動力減損,幾百萬超級可能。 千萬不要以為大家 09/15 20:02
→ yuusnow: 的車禍都是幾萬幾十萬的好嗎。 09/15 20:03
→ yuusnow: 至於對方的家庭狀況,在調解過程甚至雙方書狀內都有可能 09/15 20:04
→ yuusnow: 會提到,上有老下有中風弟,這也是會影響法官的判決阿 09/15 20:04
推 Sischill: 勞動力減損要到很高的失能等級才會有幾百萬的啦.. 09/16 23:21
→ Sischill: 終身失能那種層度 09/16 23:21
→ JustSad: 我覺得台灣法院判決標準並不一致,輕判是日常。 09/16 23:44
→ JustSad: 講好聽是讓被告有反省重生機會+有更多重大案例類比。 09/16 23:45
→ JustSad: 講難聽是被告沒嚴重傷殘影響終生,就要有關係背景。 09/16 23:45
→ JustSad: 更正,上面那一句應該是原告受害者。 09/16 23:46
→ yuusnow: 不一定喔 如果傷者年輕,賠償也會很可觀。 09/17 13:25
→ Sischill: 傷者年輕勞動力減損到什麼程度是重點...截肢當然幾百萬 09/17 14:02
→ Sischill: 是可能的, 但如果只是小指被切斷或者粉碎性骨折之類不會 09/17 14:03
→ Sischill: 賠到幾百萬... 09/17 14:03
→ Sischill: 現在法院在判定勞動力減損基本上都是看勞保局那套 沒有 09/17 14:04
→ Sischill: 到一定標準都不會給受害者大額賠償的 09/17 14:04
→ yuusnow: ??勞保局那套?? 我們遇到的都是找有做勞動力減損鑑定的 09/17 18:47
→ yuusnow: 醫院做鑑定的,勞保局那套是啥?難道是什麼一下肢幾%那種 09/17 18:47
推 a9301040: 勞保局是保險給付跟損害賠償性質的勞動力減損有差別 09/18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