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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新聞,說捷運有人將坐在博愛座的乘客硬拉下來,有造成身體傷害,事後受害者 提告, 請問如果在路上跟人有糾紛,如果在偏僻地方(如堤防)沒有路人和監視錄影器,對方又 執意要走,不願等警察來,也不肯交出手機號碼,請問要怎麼事後提告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85.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9910624.A.27C.html ※ 編輯: jorry111111 (223.136.185.48 臺灣), 10/01/2019 14:17:26
saur176: 警察要找不找而已。 10/01 14:26
mudafucka: 並不是所有案件都百分百破案的... 10/01 15:17
samnpc: 真以為破案率是百分之一百嗎 10/01 15:27
maniaque: 你希望的世界,只會讓你一天到晚被瘋子亂告而已,懂嗎??? 10/01 15:31
maniaque: 任何人跟你有任何他覺得想告你的,就給你告告告.... 10/01 15:31
maniaque: 要是告你糟蹋你會讓他覺得"爽",反正刑事告人不用錢 10/01 15:32
wim1990: 警察不是神 找不到就是找不到 10/01 17:59
maniaque: 要是是被強姦殺人焚屍,應該會很努力追查..... 10/01 18:00
maniaque: 對於執法者而言,若警力只有1,你要投到強姦殺人棄屍案呢 10/01 18:01
maniaque: 還是放到嘴砲嘴輸人的公然侮辱罪呢??? 10/01 18:01
maniaque: 正義從來不是免費的 10/01 18:02
yesohya: 劉邦友也沒破啊 在荒郊野外被打有比這嚴重? 10/02 00:27
smt3457: 建議政府裝設天眼,並附帶自動辨識人臉系統。 10/02 11:13
wim1990: 然後又有人出來抗議侵犯人權 別傻了 10/02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