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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說到比較法,首先就是德國,乃我國法自大清以來最常繼受其法 之國,也是我國法學留學主要國。其次是美國,畢竟是我國保護國, 又是世界獨強,對我國經濟和技術類法令有顯著影響。 再來是日本,離我國近,同時也是身兼歐陸法和英美法的繼受國,與我 國法制有許多相似點。 德美且不提,我國專精日本法的主要學者有哪些? 另外,經於南歐法的學者呢? 畢竟歐陸法和英美法都深受羅馬法影響, 而羅馬位於如今南歐的義大利。 順帶一問,發展出威震一時的羅馬法之後代義大利,他們的法制有甚麼 值得世界各國重視的優點嗎? 另外就是法國法,至少曾有影響多國的拿破崙民法典,我國有哪些這方面 的重要學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95.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0278521.A.CDC.html
KKyosuke: 你確定從大清以來最常繼受的是德國法嗎... 10/05 21:37
tnssh211448: 陳子平-刑法 10/05 21:38
CCWck: 刑法基本是是抄日本的 10/05 21:48
KKyosuke: 如果說從民國以來或是渡臺以來那還真不好說 10/05 21:57
KKyosuke: 從大清以來的話日本是大宗 10/05 21:58
yesohya: 我以為早期主流日本邊緣人德國有錢人叛逆者美國 XD 10/05 22:22
verwaltung: 看不太懂您的問題,請問您想知道的是哪一個法領域的 10/09 23:26
verwaltung: 學者呢? 10/09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