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uchen (不要說盡量‧要做到最好)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向民事庭請假但法官沒准
時間Sun Oct 13 15:54:58 2019
在民事第二審的第一次準備程序庭期
因我(原告)有要務實在沒辦法去開庭
已提出聲請狀請假 但看來法官沒有改期
請問這樣會被直接進到言詞辯論 甚至一造辯論嗎
或是還會再訂下一次的準備期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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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sohya: 請律師替你去啦 = = 10/13 16:09
→ dr45jfga: 一般來說你還有一次準備程序機會 10/13 23:48
→ jasonyeh: 準備程序不會一造辯論,之前也遇過第一次準備程序對造沒 10/14 10:37
→ jasonyeh: 來,法官就只有命我補資料後就直接定下次準備程序期日 10/14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