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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第二審的第一次準備程序庭期 因我(原告)有要務實在沒辦法去開庭 已提出聲請狀請假 但看來法官沒有改期 請問這樣會被直接進到言詞辯論 甚至一造辯論嗎 或是還會再訂下一次的準備期日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5.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0953300.A.B7D.html
yesohya: 請律師替你去啦 = = 10/13 16:09
dr45jfga: 一般來說你還有一次準備程序機會 10/13 23:48
jasonyeh: 準備程序不會一造辯論,之前也遇過第一次準備程序對造沒 10/14 10:37
jasonyeh: 來,法官就只有命我補資料後就直接定下次準備程序期日 10/14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