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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朋友在雙十連假去離島玩,他載另一位朋友,在中途的時候,一位老阿伯騎在前面,但是阿伯突然沒打方向燈左轉,他們煞車不及就兩個都摔車了....兩個身上都有傷,阿伯那邊的家屬是說人沒事就好了,聽起來是不會計較,然而我朋友他擔心的是,他載的那個朋友是傷到了臉,對方媽媽一直說傷到臉很麻煩,我朋友現在很怕他那個朋友會不會突然生氣,然後告我朋友...其實我朋友也傷的很深,當時摔車的時候,整台車都壓在她的腰部,腰部那邊有三分之一都是瘀血,紫很大一片,然而他是內傷,不像她載的那個朋友是明顯的外傷 如果他那個朋友想要告我朋友害他受傷的話,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230.17.2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1118190.A.082.html
rock0807: 可以 10/15 14:33
CCWck: 駕駛本人若無違法,無侵權行為,應該不用賠。縱使認定爲無 10/15 14:40
感謝你,請問可以在哪裡找到相關法律,我去找一下給我朋友安心一下
CCWck: 償委任,無具體輕過失(駕駛也受傷),不用賠。若認定爲好意 10/15 14:40
CCWck: 施惠關係,無重大過失,也不用賠 10/15 14:40
CCWck: 但煞車不及若認定駕駛有過失,可能成立侵權行為,就要賠 10/15 14:41
※ 編輯: swqswq2009 (13.230.17.21 日本), 10/15/2019 14:46:20
CCWck: 民法184條第一項,不過以上講的法條都看不出來 10/15 14:58
maniaque: 阿伯是前車,妳們是後車......後車應與前車保持煞停距離 10/15 17:08
darkMood: 賠錢的案例很多,所以說沒事不要載人,哈 10/15 17:23
Lailungsheng: 負責任就結婚…搞定 10/15 17:43
spmark: 可以,系上學弟妹有案例,學弟被告、和解賠錢、失戀 10/15 21:56
JustSad: 1,不是「他們」剎車不及,是「你朋友」剎車不及。 10/16 04:56
JustSad: 2,過失傷害。 10/16 04:57
JustSad: 3,肇事者你朋友只是擔心害怕,怎沒去賠償慰問傷者? 10/16 04:58
currykukuo: 建議樓主可以搜尋 (1)民法184 (2)好意施惠行為的 10/16 09:23
currykukuo: 過失責任判定 (3)無償委任的過失責任判定 會比較好 10/16 09:23
currykukuo: 理解 10/16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