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小弟家住最高樓,前些日子漏 水因此想要請管委會維修,主委請了防 水師傅來看,確定頂樓防水層及女兒牆 年久失修有破裂,大雨會滲透。 然而主委們以規約為由,訂定頂樓漏水 ,最高樓層住戶需出一半。首先,這規 約早在我們搬入已有,再者,這規約是 否不符合公寓大樓管理條例呢?已侵犯 到住戶權益?且條例第十條明定共用部 分是管委會負責,但又寫有會議或規約 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真不知如何是 好,請各位解惑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5.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1155405.A.4E4.html
spirit119: 告管委會 10/16 00:11
IS0987: 先不用告啦~你明天上班打去工務局,問一下你就有答案了, 10/16 01:44
IS0987: 必要時可以請工務局發函給管委會 10/16 01:44
maniaque: 看規約是否有對頂樓用戶有特殊優惠吧.... 10/16 03:37
godiegarbage: 打去問了,也是說有那個但書,要走民法799之一條, 10/16 16:06
godiegarbage: 最後還是司法判定,總共也才四萬多..請律師不划算 10/16 16:06
godiegarbage: 啊! 10/16 16:06
godiegarbage: 官方有提到規約不能凌駕法律,所以有的吵了。 10/16 16:08
hopecoming: 律師要多少錢? 10/16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