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m1990: 無人受傷僅有民事賠償責任,本就不屬警察權責,也非屬檢10/25 10:55
→ wim1990: 察署,請直接向民事法庭提出。所以你本來就要自己跑。10/25 10:55
了解
推 paradis: 單純車損請向自行向地方法院提民事訴訟,不是10/25 10:55
→ paradis: 向地檢署提告10/25 10:55
喔喔 原來如此!!
※ 編輯: MONEY543 (61.216.114.88 臺灣), 10/25/2019 11:03:02
→ a9301040: 民事訴訟10/25 16:13
推 ARRSNASA: 2萬塊的車損部份,在法院那邊你還要算上折舊率以及肇事10/25 18:11
→ ARRSNASA: 比例,所以原po可以算算看為了這個車損跑法院那個時間10/25 18:11
→ ARRSNASA: 成本划不划算10/25 18:11
我有想過折舊的問題 也知道可能不划算
但是真的很想讓對方 (22歲) 受到教訓
因為他的態度真的很過分,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至於肇責的部分
我方完全沒有責任
因為我是在快車道上停等紅燈
被對方騎摩托車由後方撞上
※ 編輯: MONEY543 (223.139.108.188 臺灣), 10/25/2019 21:50:06
→ a9301040: 那就起訴,反正兩方都會耗損,不過被告也可以皮皮不要10/25 23:55
→ a9301040: 到,給法院一造辯論,自己評估10/25 23:55
所以 如果對方不到 法院也沒任何強制力嗎@@
→ wim1990: 我只怕受到教訓的是你,光是跑訴訟可能就浪費一堆時間了10/26 02:21
這部分我有覺悟了 哈
→ wim1990: ,再者僅民事責任我不懂你要怎麼讓他受教訓,還是你希望10/26 02:21
→ wim1990: 他受什麼教訓?10/26 02:21
讓他知道凡事都要負責任吧!
不然我車被撞
然後只因為沒人受傷 沒有刑事責任。然後我卻不能拿他怎樣。這口氣很難嚥下去
推 smt3457: 建議還是去一趟民事庭提告。10/26 13:56
※ 編輯: MONEY543 (223.139.108.188 臺灣), 10/26/2019 16:39:17
※ 編輯: MONEY543 (223.139.108.188 臺灣), 10/26/2019 16:49:37
→ spirit119: 小額訴訟貌似可以晚上開庭 研究一下 10/26 18:17
→ a9301040: 沒有強制力,頂多就是對方敗訴 10/27 12:15
推 q135q135: 可考慮先聲請支付命令 10/29 22:50
→ JustSad: 很難嚥下去,不等於有教訓他的可能與證據。 10/30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