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mark: 有些看起來就是告不成 XD10/30 14:02
→ Henghengpig: 你有辦法一輩子名下無產、永遠只打領現地零工、或者10/30 14:19
→ Henghengpig: 一輩子都在國外 不在台灣置產就可以10/30 14:20
→ bandongo: 沒事為何嘴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10/30 21:39
那就乾脆不要上網了
我沒使用情緒字眼
像”蠢,3寶,不會開車,之類”
我只是認為電子系統出問題機率很小
懷疑他是否誤踩油門
如果這樣都會被告,要跑法院
不會有寒蟬效應嗎
我就是不想順她意,死都不想和解
推 spirit119: 民事那些費用不會准的10/30 23:31
推 LaplaceDemon: 他要求的那些名義除了裁判費跟精神賠償其他都不會准10/31 06:35
→ spirit119: 但對方沒要求精神賠償,而且若附民的話也不用繳裁判費10/31 07:49
→ spirit119: 可以朝帳號ID是虛擬世界的跟真實世界沒有連結這方向抗10/31 07:49
→ spirit119: 辯10/31 07:49
我會跟檢察官說我就是在講他
但是我沒惡意,我沒使用任何汙辱字眼
懷疑他也是從車上的紀錄做推斷
謝謝您的建議
※ 編輯: MikeAluminum (103.103.131.4 臺灣), 11/01/2019 04:07:03
※ 編輯: MikeAluminum (103.103.131.4 臺灣), 11/01/2019 04: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