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esohya: 妳可以花三~五倍的錢合法雇用本國籍看護+佣人+管家11/02 03:38
1,林北不是女的,是「你」不是妳。
2,不要拿天龍國的世界觀看一切。
長照家庭是否有拿三倍以上的經濟能力?
需要申請外籍看護,就不會只是請一天兩天。
至於你提到的佣人與管家,我只是陳述目前台灣現狀實況,不是我的重點。
目前為止,我是還沒見過完全照聘照行不違規的案例。
是否贊成、合理,就不討論了,沒意義。
沒有人守的法條與規定,也不太可能修法。
我讓她有空才一個月打掃一次,但她覺得心裡不踏實,每天打掃還一直被我制止。
因為上一個雇主摧殘很凶,除了照顧老人她還打掃透天厝,每天早晚還要去雇主的工廠清
潔。
所以她煮飯弱到要我教,但清潔能力強大到不行。
用抹布完勝我用好神拖的速度與清潔度= =
初來乍到,不知道我是講真的「只要顧好老人家」。
很怕沒做事,所以每天拼命打掃清潔想滿足勞動感。
調整了三個月以上才讓她明白重點不在屋內清潔。
親友覺得清潔度不夠,我一樣沒要她加強。
(剛來每天清,幾乎一塵不染,後來就……XD)
我覺得我們家已經很客氣很守法了,還是有違規使用的情形。
所以我覺得佣人與管家的預算可以先跳過。
就只單純計算(外籍)看護費用,你是否認知合理?
一個月基本是至少兩萬五(一年前價碼,現在可能更高。)
因為不會只有基本工資。
週六、週日如果需要她加班沒給她放假,一天五百。
外籍看護包吃包住,水電生活必需品這些就送你。
固定時間要健康檢查、機票,也送你。
就只算一個月兩萬五+週末加班,一個月算三萬。
你一個月要拿九萬以上來請本國看護= =?
請問你一個月是賺多少?
除了天龍國的本國看護訓練與素質有好有壞。
中南部的本國看護素質……
我家每次請本國看護,一個比一個菜不說。
平均兩個半人次,老人家就受傷送醫院一次。
如果扣除掉請本國看護時我也在場協助或指導。
請本國看護等於直接送急診的概念。
不論是否合法、外籍看護是否偷懶,至少她們受過專業訓練與基本認知。
有自知之明外,也比較有力氣。
本國看護怎麼問都說她們懂、她們可以,不是跌倒就是粗心落漆,沒有例外。
就不說只會嘴炮或偷懶到不行的。
對了,本國看護我們連簡單打掃、老人家洗澡、倒垃圾都沒要她們做,除了前幾個後面的
也都沒煮飯。
老人家的費用不是我出的,我們家也沒一定要指定本國或外籍看護。
因為老人家觀念怕語言不通,所以一開始我們也是傾向請本國看護。
非法外籍看護也不是我們自己找的。
中南部合法外籍看護仲介99%都有在仲介非法外籍看護。
因為有需要,不同原因的過渡期就是有短期外籍看護的需求。
中南部合法外籍看護仲介有1%沒仲介非法外籍。
上面這句如果你信,我也是笑笑。
不必當佣人或管家,也不必十項全能耐操。
我們家只求因為沒人能照顧,本國看護連看場都能送急診。
我不知道為何你覺得花三倍五倍的錢能解決問題?
而且我還放水,不是拿一天表現比較。
外籍非法看護只要我覺得不行就馬上換人。
本國看護我覺得不行,還是會用滿一天給她面子。
不管本國或外籍看護,我自己無法做的我不會要求她們做。
除了天龍國,中南部本國看護我應該都能電。
中南部本國看護的專業技能真的很像高雄市長。
你不要跟我說中南部遠聘天龍國專業看護這種天方夜譚。
除了特例,不可能!
→ yesohya: 台北到中南部 也沒NY LA 等到郊區遠 怎會天方夜譚11/02 12:56
現實不是沒有特例,但不會是通例。
簡單說。
本國看護為何要犧牲跟家人友人的週末?
除非特殊條件,不可能!
關鍵重點還是同一個,需要請外籍看護的家庭經濟能力。
我們討論的只是「請看護相關支出」,醫院跟其他都免費嗎?
外籍看護的包吃包住好處理。
簡單說就是歧視壓榨她們不能說不。
她們只能選擇留下來,或是遣返等半年(或一年我忘了)。
很多法條規定沒有很瞎,只有更瞎!
外籍看護的審核是政府,偷錢、逃跑,我們通報。
然後就半年空窗期。
規定是不論任何因素,就是要半年後才能再申請。
因為總量管制,不管你需求跟非法外籍趴趴走。
第一次被仲介推薦非法外籍看護時,我也很傻很天真,想蒐證檢舉。
現實與紙上談兵的理想不同。
一個合法的被老鄉拐騙逃逸當非法外勞。
一個非法的偷錢後逃逸,但不敢報警,怕影響申請資格+冷凍期要再延展半年以上。
甚或可能被取消資格。
政府不抓非法外勞的cp值,跟天方夜譚cp值。
→ yesohya: 不肯付應付的錢 只求CP值就直說何必遷拖那麼多11/02 12:57
1,你錯別字很多,「牽」拖不是遷拖。
2,老人家已經不在,我們家沒有需求。
事實上,老人家離開後,我不是沒有想過要改變現狀。
勞動部或移民署的答覆是,我有證據他們就辦。
睜眼說瞎話的官方回答我就跳過……
簡單說,講白一點。
政府放任或包庇,而且執法上也有困難。
再講白一點。
很多家庭就是因為cp值、沒錢或其他原因才請非法看護。
有些人是巴式量表不知道怎麼填。
有些人是不符申請資格規定,但有實際需求。
你們知道受照護者,最危險就是過渡期嗎?
只要合法看護不在,老人家幾乎都送急診。
幾次是看護想去看妹妹,我們放她假,另外找看護。
只有第一次沒事,但也不想拿這當藉口擋她探親。
三年返鄉探親一個月。
不論是真心還是做戲,合法外籍看護每天也說歸心似箭。
常跟老人家視訊,說想快點回來。
(我們把她當家人看,至少她認同老人家跟我立場是如此。)
事實上,所有重要親友都見過,老人家還沒走。
合法看護到台灣當天,來不及見最後一面。
我們都認為老人家是等見她最後一面。
同期返鄉的三個看護,兩個老人家走了。
因為長久以來的互動與生活模式,老人家與看護彼此能契合。
什麼時候該幹嘛?哪些需要小心注意?
但交接再仔細、注意事項再多,仍可能有遺漏或盲點。
就不說老人家是否習慣與心理因素。
→ yesohya: 外籍看護 妳只給假日加班費沒給每天超過八小時後的11/02 12:58
→ yesohya: 也好意思說要用非法外籍不就非法外籍可以一天當三天用嗎?11/02 12:59
一天五百算法怎來我忘了。
不是我們雇主能私自決定,別講外行話好嗎= =?
所有的費用都是在仲介、翻譯、看護、雇主,四人面前詳細說明計算。
仲介也不可能掩護雇主,看護能投訴檢舉,政府也會審查。
外籍勞工跟外籍看護的付款方式不同,不一樣。
以前某黑心老闆就有苛扣過外籍勞工加班費。
但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
推 KKyosuke: 這種屁話就不用回了11/02 13:01
所以你是示範嗎= =?
如果用天龍國世界觀或紙上談兵裝內行可以別看。
有心可以到中南部明察暗訪,甚至蒐證舉發。
除了林淑芬,台灣沒人注重這塊的諸多問題。
只是改一個很瞎的規定,擋人財路就被威脅。
非法逃逸看護並非都罪該萬死,有些很慘很拼。
(非法)仲介、逃逸看護、雇用家庭,都有需求。
就不說警察跟議員甚至政府是否同屬於共犯結構。
沒有黑道也一定有地痞,沒有地痞也一定有圍事。
而大家還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因為有正當需求。
我家的老人家都不在了,沒有申請外籍看護的條件與可能。
如果你們那麼有正義感,網紅否希跟不少藝人都說溜嘴過。
你們可以去盯梢蒐證,或工作天就拿起手中電話致電移民署或勞工局、勞動部檢舉。
我只有檢舉成功過一次。
然後對方還是繼續拿父母的看護到他們家打掃。
只是「口頭警告」跟「追蹤調查」,屁話!
政府部門有「外籍看護追蹤調查小組」嗎?
我還真不知道是你們還是我講屁話!
推 whhw: 仲介公司感覺真好賺11/02 15:48
大台北地區的我不知道。
刁民檢舉達人多,而且當時我沒注意這一塊產業鏈。
中南部真的很好賺……
逃逸看護需要工作,不必訓練、審核、勞健保。
不必包吃包住或繁文縟節,只要原本的車接送。
出事、糾紛、偷錢逃逸、雇主嫌棄,別出人命沒事。
一般SOP就是話術說明,隔天處理。
遇到我這種,有其他逃逸看護+車在附近就先處理。
我忘了拆帳比例,但仲介除了派車接電話,什麼事都不用做,就爽爽拆帳爽爽賺。
有次還差點跟我翻臉,不怕你檢舉,因為你家有需求。
我只是問他偷錢沒有相關配套措施嗎?
如果要拿公平正義與人權人性而言……
合法看護沒得選雇主,只能忍氣吞聲。
馮滬祥性侵外籍看護,為什麼看護願意和解?
不論是半年以上的冷凍期,或就不得來台,都不是解決她們問題的方式。
當年一個月三萬,是她們本國四倍以上的薪資。
而且包吃包住,只要少講一點電話別包養小狼狗。
錢別匯給老公當外遇離婚基金,都很有錢。
台灣人的基本工資沒包吃包住,還要通勤交通支出跟一杯手搖飲。
租金一個月最少也要五千。
一個外籍看護的薪資實際上完勝許多台灣底薪族。
推 ocean11: 你請的外籍看護怎麼這麼貴? 要三萬? 不是統一價嗎?11/02 19:50
原價好像是兩萬五。
套句郝里長的口頭禪:我們都是依法依規定辦理。
若有出入也是當時的規定。
只有一點我不確定是仲介要求還是我家付款人的習慣。
一律現金交易。
二萬五是沒有加班費的基本工資。
週末沒放假=上班,有上班只能算加班8小時。
實際上,看護有點類似軍人,講是休息時間,也是要待命突發狀況。
大部分雇主需求>錙銖必較,所以會有不同的反饋方式。
補償、福利、封口費。
當時我們家是給足她自由,而且只有照顧老人家,其他看她爽。
有一次整天她耳機電話跟視訊沒停過,我也沒唸她。
該做的都有按步就班,老人家沒哀就好。
(老人家還沒阿茲海默症前很囉唆不好伺候)
一年是52週,一週兩天,一個月約加班4.33日。
抓三萬是有人覺得加班費一天不只500。
我印象有個計算方式是一天500,已經忘了細節而且現在沒有請外籍看護。
就按照他們認為的……
推 whhw: 我記得沒有護照的外籍人士相關法規簡陋到爆炸==11/02 20:12
→ whhw: 最後好像只要求一定時間內簽到就好...11/02 20:12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麼?
逃逸的非法外籍看護,抓到只有一條路:遣返。
而且沒意外是終生無法再來台灣打工。
大部分女性外籍看護是有家庭有小孩,所以她們也是賭自己的決心換小孩的經費。
一半以上的決心容易被鬼島台灣動搖,沒賺比以前少,但消費能力與食量也很驚人。
她們哪天忍不住想小孩了,或是老公還沒叛變離婚,就會去警察局投案遣返。
跟她們混熟會知道很多驚人的現象。
例如我老家對面與隔壁兩戶,三個外籍看護是老鄉感情很好。
要問什麼都能知道XD
→ whhw: 我是看這個質詢說外籍人士因所屬國與我國無邦交亦無在臺設 11/02 22:34
→ whhw: 立辦事處,因此如果沒有旅行文件,即使繼續從事非法行為, 11/02 22:34
→ whhw: 無法驅逐出境,只要定期報到,就能繼續趴趴走11/02 22:34
那是針對「無邦交且無在臺辦事處」。
簡單說。
大部分非法外勞或逃逸外籍看護,原本是合法移工。
抓到就是遣返。
跳機或偷渡的外籍人士剛好符合第一條無法可管。
我曾經想檢舉中國人旅遊非法打工。
警察局推給縣政府,縣政府推給移民署,移民署推給勞動部。
後來我有寫信給黃國昌立委陳情,但他當時沒回覆我。
中國人因為兩岸關係人民條例,不算外國人。
所以中國人旅遊打工變成三不管地帶。
以前新聞有中國藝人沒工作證被遣返。
但兩岸關係人民條例現在等同是中國人非法打工的免死金牌。
當時台灣至少有80萬的逃逸外勞,官方數字。
我覺得應該有2~300萬。
※ 編輯: JustSad (175.183.94.38 臺灣), 11/03/2019 07:45:55
→ saltlake: 血糖機目前還是要透過患者血液才能檢測,家用款會附 11/03 13:04
→ saltlake: "採血筆",筆端有針可用以刺入患者指尖採血。雖然血糖機 11/03 13:05
→ saltlake: 本身透過血液檢測無侵入性,它的附件採血筆有侵入性 11/03 13:06
→ saltlake: 另外外國人在台打黑工不只看護,更早一堆阿貓阿狗來我國 11/03 13:14
→ saltlake: 就可以因為國籍或者膚色到外語補習班當老師,薪水待遇 11/03 13:14
→ saltlake: 比本國有執照的都好。這種高本益比的都不管了,去抓那些 11/03 13:15
→ saltlake: 收入遠低的。 11/03 13:15
→ saltlake: 基本工資158*每天十六小時16*30每月天 = 75840 11/03 14:11
→ saltlake: 還好律師工作5-10年的平均月薪約在10-15萬,請得起 11/03 14:12
→ saltlake: 菜鳥律師5萬多就自己保重別生須要全日看護的大病 11/03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