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dove (芷)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停車場擦撞後續處理疑問
時間Wed Nov 13 19:32:39 2019
[事發經過]
擦撞發生在校園機車停車場,我與對方的車輛是車尾對車尾,對方移動車輛的時候撞到我
的車,雖然有扶起來立側架,但是機車倒地時前斜板與左側燈殼破裂(基於車燈跟行車安
全有關,我已經先修復了)
[後續處理]
校園與周邊的監視器無法清楚拍到車牌,但是大約看得出一半以上的車號,因為該車型車
色相當少有,所以我大約一週後就在停車場看到那台車,也提交確切的車牌資訊給警方。
過了一段時間,警察回覆我他的訪察結果,(1)依車牌查找、知道對方的名字與住所,
(2)以住所查找也沒有發現進一步的聯絡方式 ,就此打住。
[疑問]
1)警方說對方的資料基於個資法所以不能告訴我,請問這個說服正確嗎?
2)我下一步應該要怎麼做? 在停車場堵人、面對面談和解嗎?
先感謝願意回答的各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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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m1990: 1.正確啊,給你對方姓名地址電話難不成你要上門尋仇? 11/13 20:54
→ wim1990: 2.自己糊一糊吧,不然就去提民事訴訟,讓院方去調資料, 11/13 20:54
→ wim1990: 如果你覺得划算。 11/13 20:54
推 BONBONTONBOY: 去提出民事訴訟,然後請法院發文,請當時處理員警 11/13 21:31
→ BONBONTONBOY: 提出另一造的資料 11/13 21:31
→ missdove: 感謝回覆 11/13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