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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很多隱秘省略的內容就是可能的關鍵因素。 不便說明可以備齊相關所有資料去法院問法扶。 我們沒有要你在板上公開。 【我發現我好像看錯了,補充編輯一下orz】 ※ 引述《newthings (扭fin)》之銘言: : 我與弟弟在民國90年左右,因父親過世便申請拋棄繼承。 如板友推文所言,當年可能還沒修法。 新法是限定繼承,所有即使突然有不知緣故的財產繼承導致也承接債務,有上限。 最多就是這天上掉下來的一筆只是一場美麗的誤會,相抵歸零。 債權只能抵償你們所繼承到的財產範圍。 舊法比較靠悲靠舞。 得知債務人死亡三個月內要辦理(上次板友提醒過正確時效)。 換句話說。 你媽媽已經無法拋棄、債權人當時就要登記債權。 而且要持續更新債權。 再換句話說。 債權人很可能登記債權時就發現你們的盲點:你媽媽沒有拋棄繼承! 而你媽媽當時名下無財產,他們無法執行,或故意按兵不動等今天一次收好收滿。 除非是私人債權或你們以前處理時態度頑劣惹惱委託單位,否則不會是後者。 但若前者你們這幾年應該還是會有催告信,只是你們視而不見或置之不理。 以上兩句,如果你不服氣不需要辯解,不需要說服我或其他板友,於事無補。 : 母親無法拋棄財產,但母親名下也無任何財產。 沒有什麼叫無法,就算有不得不的理由,還是可以辦理「限定繼承」以免後患。 簡單說。 你夫親的債務問題嚴重到你們兄弟知道拋棄繼承自保,為何你們不知道母親也要保? 不論你母親當年沒拋棄的理由是什麼,無法是你們自己不懂裝懂的定義,不是事實。 不論是祖上有地還是其他奇奇怪怪的理由,總之你們就是媽媽想保留這塊沒辦拋棄繼承。 換句話說。 媽媽可能就是當年唯一的繼承人,包括所有登記的債權。 : 今天收到法院來的執行命令, : 內容如下 : 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被繼承人即債務人(我父親)對第三人之股票債權或為其他處分 ,? 法院沒有債權沒有合法不會執行。 換句話說,只能執行,或你們能湊款符合但書條件。 如果是凍結戶頭,他的意思是: 現在你戶頭這些金額因為債權被我凍結,你們要湊齊一樣的金額去付款才能解凍! 不想湊、沒錢湊,兩個月後執行會把這些金額扣除債權+手續費8元(以上?)。 : (如無可共執行之債權,亦請覆知本院俾便結案,執行扣押金額扣除手續費巴拉巴拉則毋 庸? 屁話我剛剛解釋過。 : 我們家的狀況是,今年弟弟剛大學畢業有工作一個月左右,我則是尚未碩班畢業,名下 的 你的現況與法律條文、債權、拋棄繼承、強制執行都不搭軋。 這一段你白說了,說再多也不影響案情,相關處理人員也不會想看。 : 覺得滿困惑的,已經拋棄繼承後還需要處理嗎? 如果是你媽媽被凍結戶頭,上面已經解釋說明。 如果是你或你弟弟被凍結戶頭,可以拿拋棄繼承向執行署異議。 除非書記官打瞌睡太混,不太可能出現這種烏龍。 不論我們贊成或反對,都不會影響你們家應有或該有的法律權益。 不管合理或不合理,當年你們都知道要拋棄繼承,怎不會諮詢律師你們想法是否正確? 出來混,總有一天要還的! 沒拋棄繼承也沒限定繼承,總有一天要還的! 如果你們當年是因為終生俸或祖產已變現之類的,你們可以沿用當年心法。 爾後任何財產都不要放媽媽名下,以後再拋棄繼承,沒拋棄也只是限定繼承沒差。 但若是還沒變現的祖產或祖厝,你們想繼承只能乖乖吞下這份債權。 與其被全額收足+手續費,如果是銀行卡債建議自己找銀行協商,才有減免空間。 不服氣可以去祭拜數落你老爸,不是跟我們辯解,於事無補。 不管故事多曲折你們多委屈,能凍結戶頭的金額是事實,不叫你們沒錢,哀也一樣。 不信你們可以打給執行署或書記官哀哀看…… 以上是已經強制執行的情況,拍謝XD 如果是支付命令,你們兄弟異議出示拋棄繼承證明。 媽媽就皮繃緊一點…… -- 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3.94.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3653680.A.9A1.html ※ 編輯: JustSad (175.183.94.38 臺灣), 11/13/2019 22:09:24
JustSad: 你來信的問題我回答在這: 11/14 08:22
JustSad: 我搞錯你原本題意,全篇主要指的就是被強制執行(凍戶 11/14 08:24
JustSad: 收到「支付命令」,有點類似認定債權債務關係。 11/14 08:25
JustSad: 你們沒異議=照單全吞,有其他條件要法院回函。 11/14 08:26
JustSad: 實務上,我會建議你們打給來函上承辦的書記官說明。 11/14 08:27
JustSad: 一來比我們網友說的專業精準,二來避免書信時效時間差。 11/14 08:27
JustSad: (而且你不回電你知道拋棄繼承寄給誰怎麼寫嗎? 11/14 08:29
JustSad: 你的問題與可能我大概都有寫在文中…… 11/14 08:31
JustSad: 如果還有疑慮、看不懂、似懂非懂,建議問法扶不是問我。 11/14 08:32
JustSad: 我只有一個部分沒說,就是如何脫產擺爛。 11/14 08:34
JustSad: 講白一點,如果防脫產相關法條拿你們沒轍,頭過身就過。 11/14 08:36
JustSad: 如果有法源依據,你媽媽當時至今能繼承到財產至少歸零。 11/14 08:38
JustSad: 你們兄弟還要記得媽媽過世時全族拋棄繼承。 11/14 08:39
JustSad: 資料不足、而且都有法律問題,備齊資料問法扶比較快。 11/14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