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im23027: 不繳費就會被裁定駁回,但因為沒既判力,你可以再提告一 11/23 14:04
→ jim23027: 次;其實如果基礎事實同一,你可以直接變更訴之聲明... 11/23 14:04
推 ultratimes: 再提告一次就會變一事不再理 11/23 17:58
推 env: 沒繳費程序駁回而已,沒有一事不再理.. 11/23 19:05
→ jim23027: 樓上律師的話要聽!原來你也會來看這個版唷XD 11/23 20:20
推 a9301040: 大濕的見解都跟現行法律不同…蠻強的 11/24 01:34
推 spirit119: u大師... 11/24 03:45
→ Roy22: u先生的發言真的與大眾認知完全不一樣 11/24 15:25
推 ultratimes: 那叫補程序不叫再告,再告一次本來就一事不再理 11/28 13:24
→ a9301040: 大濕…見解還是跟法院不同哩 11/29 14:12
→ Roy22: 我看他還是搞不懂什麼叫做因程序駁回 11/30 14:48
推 cute101037: 民事叫做起訴狀啦,自己寫的要看清楚^^ 11/30 17:13
推 cute101037: 不用撤回啊,沒繳費就是不成立,叫你繳不繳可以了^^ 11/30 17:16
→ cute101037: 當然也可以更正起訴狀,如果法院分案了,你更正會比 11/30 17:16
→ cute101037: 較有利^^等同不用從新排隊。 11/30 17:16
→ cute101037: 唯一唯一要注意的是,繳費了就要搞到好,要不然繳費了 11/30 17:17
→ cute101037: ,你的訴狀有問題,大部分法官會下個裁定教你補正, 11/30 17:17
→ cute101037: 少部分法官直接駁回,你的錢就被法院吃掉。 11/30 17:17
推 cute101037: 最後就是沒有實體判決,就可以再一次提起訴訟,有實 11/30 17:22
→ cute101037: 體判決,嘿嘿嘿,換個請求權一樣告... 11/30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