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cesword: 沒有答不成的和解,只有不夠高的賠償 11/23 23:06
→ lookme: 但律師根本還沒問到錢的事,對方就說從沒考慮過和解...冏 11/23 23:09
→ Afun2009: 多找幾位律師問看看 11/24 00:23
→ yesohya: 妳拿得出用億當單位再來說對方完全不考慮 11/24 00:24
推 johnny11111: 被誤會就直接跟她上公堂啊。法律自然會還公道。為什 11/24 01:19
→ johnny11111: 麼要心虛和解? 11/24 01:19
→ maniaque: 誤會?? 是覺得對方默認,是對你家人有意思,所以就OO又XX? 11/24 01:23
→ Lailungsheng: 告的罪名,那就只能在法庭和解吧? 11/24 01:24
推 a9301040: 出多少錢?一百萬誠意,一萬及算你用爬的進去地檢署法院 11/24 01:32
→ a9301040: ,叫沒誠意 11/24 01:32
→ JustSad: 軟屌指淫魔,逗導,巨額和解,女當事人上庭仍痛哭。 11/24 07:45
→ JustSad: 誠意有兩種:1,態度軟身段低而且噓寒問暖事事配合。 11/24 07:47
→ JustSad: 2,用錢堆好堆滿,即使不聞不問別態度囂張即可。 11/24 07:48
→ JustSad: 自我感覺良好的誠意=自戀的自圓其說,不叫誠意。 11/24 07:49
→ JustSad: 你不認為自己有錯、堅稱是誤會<她不認為你有悔意、沒誠意 11/24 07:50
→ JustSad: 是我,而且自知或自認證據明確,也選讓你有案底不和解。 11/24 07:51
→ JustSad: 你不認,就讓法院公證。 而是你覺得誤解,怕什麼? 11/24 07:52
→ wim1990: 真誤解代表即便到法院也一點事都沒有,假誤解代表到法院 11/24 09:26
→ wim1990: 就會被制裁,所以你是哪個? 11/24 09:26
→ basebo11: 誤會不需和解,和解就是沒誤會 11/24 20:40
推 lilylily0710: 怎麼會來不及,被誤會的話根本沒差啊,還是你們不是 11/25 04:27
→ lilylily0710: 被誤會 11/25 04:27
推 jasonyeh: 誤會兩個字我如果是被害人我看了會很刺眼 11/25 09:24
→ JustSad: 打一通是刺一下,一直打一直打就... 律師是對的。 11/25 10:18
→ cute101037: 換個律師 11/26 12:28
→ cute101037: 不是殺父之仇,不是政治白癡,怎麼可能有無法和解的 11/26 12:29
→ cute101037: 事情。 11/26 12:29
→ cute101037: 條件而已,簡單說告到底,也是得到類似一個條件。法院 11/26 12:31
→ cute101037: 的判決也不至於讓你身敗名裂,你可以跟他說,下次不會 11/26 12:31
→ cute101037: 再做了,對全天下的人。 11/26 12:31
→ cute101037: 如此,就剩下賠償了。 11/26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