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nana321: 乙對甲和解,但是丙沒有和解啊11/27 03:22
→ SaintHarryH: 丙告訴當然可 而且檢可起訴 案件的組成是人跟事實11/27 11:12
→ SaintHarryH: 兩個人必是兩案件 沒有公訴不可分問題11/27 11:12
請問一個案件的一個被告一個犯罪事實
是用乙及丙單獨去認定嗎?
因為我原本以為一個被告甲 一個犯罪事實(同時傷害乙丙) 為一案
所以有一事不再理的問題
看來是我搞錯了 是兩案
謝謝您們的解惑
※ 編輯: bb10381035 (101.13.213.231 臺灣), 11/27/2019 12:17:36
→ justicesword: 全部告訴乃論之罪而在被害人不同的情況下,告訴權 11/27 13:12
→ justicesword: 個別行使,告訴並無客觀不可分 11/27 13:12
推 SaintHarryH: 抱歉是我錯亂了 你想的沒錯 哈哈 11/27 13:50
→ justicesword: 起訴分成公訴和自訴,告訴是形式訴訟要件 11/27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