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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由: 爺爺過世後留有一棟房子,2/3歸我爸,1/3歸叔叔, 目前房子都我爸在住,叔叔住外地幾乎不會回老家了, 日前叔叔向法院申請變價分割處理(就是要拿錢), 問題: 叔叔說法院仲請裁判估價事前會請我們先搬家避免房屋被破壞?請問這是真的嗎?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權利要求不搬家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73.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4872582.A.2A3.html
spirit119: 並不會 但是你們搬走了 價格會賣得比較好 11/28 02:36
sindyevil: 為何不考慮就估價後總額三分之一跟叔叔買? 11/28 09:31
taoist9999: 其實向共有人買比較好,通常價格也能壓低一點。 11/28 13:44
maniaque: 白話=不想買,買不起,或者是出個卵蛋價格 11/28 15:08
maniaque: 你要是乖乖搬走,房價變高,你要行使優先承買的負擔更重 11/28 15:08
maniaque: 換言之,最好法院變價分割變到一個超低價格標出去 11/28 15:09
maniaque: 妳們就順手花點錢買下來,變成完全一個 11/28 15:09
wordxp0815: 目前就走m大說的,希望價格壓低買回了 11/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