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9301040: 債權可以繼承,但請求權時效也概括前後算12/20 18:18
時效這方面沒有問題 兩邊都有承認了
→ taoist9999: 丙、丁、戊所繼承者係甲與乙之A地買賣債權契約之債權12/21 18:09
→ taoist9999: 債務關係。12/21 18:09
→ taoist9999: 因A地未辦理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故乙並非A地之所有權12/21 18:11
→ taoist9999: 人,丙、丁、戊三人當然也無法繼承取得A地之所有權。 12/21 18:12
推 taoist9999: 丙、丁、戊得向甲,依據A地買賣契約,請求辦理所有權12/21 18:17
→ taoist9999: 買賣移轉登記。12/21 18:17
不好意思您好像搞錯了 丙丁戊是甲的繼承人
→ taoist9999: 我寫得很亂啦!要看就去看老王的《法律思維與案例研習12/21 18:19
→ taoist9999: 》那本書,今年又出新版了。12/21 18:19
→ KHlawtel: 四不行12/22 01:57
瞭解了 謝謝您
→ kaky: 沒辦繼承誰知道當事人適不適格.....12/22 08:05
瞭解了 謝謝您
→ a9301040: 沒辦繼承也可以訴訟,不然大家就不要辦,對造全部挫賽12/23 21:35
→ kaky: 被告會有法院命承擔訴訟,但要提告當事人不適格12/24 10:40
→ kaky: 到時民事訴訟被告不要去很好啊就原告主張一造辯論啊...12/24 10:41
瞭解了 謝謝您
→ a9301040: …12/25 08:22
謝謝各位的回答 抱歉這兩天一忙就忘了這篇文 謝謝各位
※ 編輯: tnssh211448 (223.139.164.86 臺灣), 12/27/2019 00:26:08
推 lee09: 失聯 12/27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