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Kyosuke: 要先搞清楚一件事 沒有抵押權不代表不能做強制執行 12/20 16:01
→ KKyosuke: 頂多只是沒有抵押權的優先受償地位而已 12/20 16:02
→ mijiu: B跟D都無收入&財產 兩位都已被強制執行 但執行無結果 12/20 16:19
※ 編輯: mijiu (39.10.62.85 臺灣), 12/20/2019 17:44:44
推 KKyosuke: 房子是A的 欠下保證債務的是B 那關A的房子啥事呢... 12/20 18:13
→ KKyosuke: 你沒講清楚為啥會扯到A啊 12/20 18:14
→ mijiu: 房子設定義務人是B 所以銀行不給塗銷 12/20 18:16
推 KHlawtel: 看契約跟抵押權設定的擔保範圍而定,決定到底要不要償 12/20 18:20
→ KHlawtel: 還,不過金額到百萬免不了訴訟了 12/20 18:20
→ cape129: 1.300萬。2.拍賣最多銀行受償300萬,超過部份歸屋主。3. 12/20 21:02
→ cape129: 不行,不溯及至往。 12/20 21:02
→ taoist9999: 請備妥資料,找精通不動產之律師。 12/21 17:59
→ taoist9999: 因為你的陳述事實都有問題。 12/21 17:59
→ taoist9999: 文中「最高限額本金300萬抵押權」,我沒看過這種東西 12/21 17:59
→ taoist9999: 。 12/21 17:59
→ taoist9999: 民法物權編大修前,依據實務見解,是有本金最高限額抵 12/21 18:00
→ taoist9999: 押權這種東西,但你的陳述很奇怪。 12/21 18:00
→ taoist9999: 連謄本也不會抄的話,就拿謄本及相關資料向專業人士諮 12/21 18:01
→ taoist9999: 詢。 12/21 18:01
→ mijiu: 謝謝樓上的建議 12/21 18:48
→ taoist9999: 民法物權編修正前,實務上認為「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 12/21 22:26
→ taoist9999: 就是「最高限額抵押權」。 12/21 22:27
→ taoist9999: 最高法院75年度第10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 12/21 22:36
→ kaky: 那應該是要排除利息不在擔保範圍... 12/22 08:01
推 q135q135: ”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是實務上很常見的寫法 12/22 19:38
推 taoist9999: 民法物權編大修後(約十年了),現在沒人在寫「本金 12/23 10:19
→ taoist9999: 最高限額抵押權」了,而是用「最高限額抵押權」。 12/23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