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Sad: 看不懂你有些敘述,但看起來是你引發連鎖效應。12/28 13:49
簡單來說開頭的確是我,但也僅僅告知並沒有確切告訴他真的會改票,而後續不討論也不
問我結果直接退票,然後跟我說不去的就是同事
※ 編輯: lonelypasser (223.137.185.205 臺灣), 12/28/2019 13:57:14
※ 編輯: lonelypasser (223.137.185.205 臺灣), 12/28/2019 13:58:36
推 iscu: 你是直接說要改票還是詢問是否能改票12/28 14:13
→ iscu: 要變更不是要先問對方意見嗎?12/28 14:14
→ iscu: 當然你也可以說 退票選擇是對方 請他為自己的決定負責12/28 14:16
先起頭改票,但詢問航空公司那段是他已經與航空公司執行退票後我自己另外問客服
→ JustSad: 他能未經溝通討論,自己決定後告知同事可能延期。12/28 14:18
→ JustSad: 同事必須無條件空出原本計畫日期外還要預留其他空檔。12/28 14:19
→ JustSad: 因為不確定,空檔只能白白乾在那等,還可能取消才爽。12/28 14:19
我們原本規劃的最後一天只是起床然後去機場,只是從晚上六點飛改回下午一點飛
推 iscu: 就你的文章來看 你是想變更行程而非取消行程。所以取消是對12/28 14:20
→ iscu: 方單方面的決定 沒有理由要他人負責。不過真如你說的對方這12/28 14:20
→ iscu: 種做派,這種事不是講道理就可以解決的。 我初步推斷 對方是12/28 14:20
→ iscu: 人類中比較不講道理的那一半生物12/28 14:20
事發才知道原來看似理智的他是那麼...
→ JustSad: 覺得烏煙瘴氣玩興全無,同事不能未經溝通討論就退票。12/28 14:20
→ JustSad: 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點燈的概念。12/28 14:21
→ JustSad: 同事講白一點,就是不爽你要改不改還要他賠時間耗。12/28 14:22
→ JustSad: 要就改,不改就閉嘴,什麼叫告知可能要改?你老闆?12/28 14:23
→ JustSad: 他有義務或邊緣到要配合你微調空檔嗎?12/28 14:24
→ JustSad: 原本可有可無,但願意跟你一起出遊,一切無妨。12/28 14:25
→ JustSad: 現在奇萌仔全部被你搞爛,為何還要跟你出遊演戲?12/28 14:26
那他直接也把我的票退掉,我的飯店錢還有更改的部分,因為他一句不去我也得收拾他留
下來的爛攤子?
推 iscu: 相對於改時間。直接退票這個舉動是直接翻桌。 兩人的關係很 12/28 14:26
→ iscu: 有問題才會這樣吧!原po到底是怎麼溝通的! 12/28 14:26
一切發展我只有傻眼的份
→ JustSad: 改票還要他出面,乾脆退票快一點還不必彼此演戲。12/28 14:27
→ JustSad: (我看不懂退票只能退稅金?那何必退……12/28 14:28
→ JustSad: (而且補充編輯提早一班的時間差看起來是另有隱情12/28 14:30
最後我問客服才知道只能退稅金,這些都是我跟他不知道的
→ JustSad: 調解委員會沒你想像的那麼有說服力或能公正打臉誰。12/28 14:32
→ JustSad: 簡單說,同事可以連調解委員會都拒絕出席,不影響彼此12/28 14:33
→ JustSad: 調解不成立,並不會對你有利或對他不利。12/28 14:34
好 那這樣事情也沒我想像中單純,感謝解答
→ iscu: 就是不爽所以直接退了。然後賴給原po 至於為何不爽 很難說12/28 14:34
→ iscu: 。原po也沒講清楚 但是我覺得也不是本案重點。 總不能夫妻吵12/28 14:34
→ iscu: 架摔壞東西還要對方賠吧 ,雖然現實常這樣,但這邊是討論法12/28 14:34
→ iscu: 律。12/28 14:34
也是其他同事與我告知有調解委員會的選項,所以才來詢問之
※ 編輯: lonelypasser (223.137.185.205 臺灣), 12/28/2019 14:46:08
→ JustSad: 如果你已經給錢越想越不對勁,民事訴訟對你未必有利。 12/28 14:38
→ JustSad: 部分事實未揭露,清官難斷家務事,問誰都不準。 12/28 14:40
→ JustSad: 事實完全陳述,再歸納大家正反意見後與對方好好溝通。 12/28 14:41
→ JustSad: 對方比較可能認同接受,否則不會有交集無法取得共識。 12/28 14:42
我是有對話截圖跟錄影,請問這個可以放上來嗎?
※ 編輯: lonelypasser (223.137.185.205 臺灣), 12/28/2019 14:48:33
→ JustSad: 名字馬賽克 12/28 14:49
推 TaiwanDPP: 其實現在錢是對方出的對吧?換句話說是你欠他錢,只是12/28 16:07
→ TaiwanDPP: 金額談不攏 12/28 16:07
→ TaiwanDPP: 那你只要不要主動給對方錢、後續走法律程序煩惱的是對 12/28 16:08
→ TaiwanDPP: 方 12/28 16:08
感謝各位的建議,事情已經解決了,那傢伙在昨天突然跑過來說關於那錢就一人一半,當
作我用八千塊認識你(WTF?)然後就很乾脆的給她了呵呵,省了我後續調委的錢跟時間,
也省了她還要特地跑去我戶籍地所在的地方走所謂的法律程序www
※ 編輯: lonelypasser (223.137.46.188 臺灣), 01/01/2020 23:55:18
→ JustSad: 各花8000認識彼此,新年禮物XD01/02 00:09
他還在別的社群網路很沾沾自喜的說2019最後一天跟一個賤人斷絕關係感覺很棒(我開小
號上去看才知道wwww),隨便了啦XD 反正我的問題解決就好,我就是要跟我男朋友去爽
爽玩氣死他哈哈哈
※ 編輯: lonelypasser (223.137.46.188 臺灣), 01/02/2020 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