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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輪班性質工作 而1/11是本來的上班日 當天想要請公假回家投票 主管表示當時工作簽約時,有"選舉公假需勞資雙方同意才可休假"一條 一定要我來上班,否則以曠職處理 但我印象中沒有這條,而假若有的話 簽約內容是否能成立? 且凌駕於勞基法第37條之上呢? 先謝謝回答!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K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10.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8156310.A.E47.html
JustSad: 印象中是你可以合理行使投票不得曠職議處。01/05 00:55
JustSad: 公司規約很多都游走灰色地帶或違法國家法規。01/05 00:57
JustSad: 嚴重的就檢舉主管機關,不嚴重的除非你想離職。01/05 00:57
JustSad: 一般大多是與公司談判或隱忍。01/05 00:58
倘若到時真的被記曠職的話,我是有想去檢舉看看的打算 ※ 編輯: lateboy (114.137.110.14 臺灣), 01/05/2020 01:27:39
efun0242: 檢舉不具名最後也會具名01/05 12:41
efun0242: 你檢舉了 就要有離職準備 再來會被主管玩01/05 12:41
efun0242: 同事分成兩種,跟你好的看戲不介入01/05 12:42
efun0242: 跟你不好的 想拿你人頭去跟上面邀功01/05 12:42
efun0242: 沒有第三種人01/05 12:42
wwfman: 不能,違反法律規定或禁止項目,其約定無效01/05 18:57
wwfman: 我在想這約定抵觸勞基法就算了,不知道算不算意圖妨礙選01/05 19:00
wwfman: 舉,這是刑事責任。01/05 19:00
還好我有錄音起來
DaveLu: 這樣安排出國出差也不行了?01/06 00:36
※ 編輯: lateboy (123.192.220.134 臺灣), 01/06/2020 12:39:33
maniaque: 那,勞雇協議調整出勤日,當天調整成放假日,你願意嗎??01/06 14:23
這樣是ok的 ※ 編輯: lateboy (42.72.184.100 臺灣), 01/06/2020 23:43:05
maniaque: 那就跟老闆談這個吧(假如你很在意投票權的話) 01/07 08:53
ejrq5785: 真的告到底你會贏吧 妨礙人民行使投票權 這何等大事 01/07 12:55
ejrq5785: 該條我看會因違反民法71,72無效 實際適用妨礙政治基本權 01/07 12:55
passion6331: 竟然有這麼誇張的資方 呵呵 01/08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