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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kcDurant35 (奧客拉賭爛圓仔)》之銘言: : 想請問一種狀況 : 如果大樓中有人因營業,間接大量使用公用電問題,這部分還是要住戶平均分擔嗎? 各社區管委會營運模式與住戶認知不同。 建議你可以如推文板友建議,聯合兩位住戶提按,區權會討論表決。 我家社區一樓全部都店面或公共設施。 店面無法與社區相通,所以比較沒有公用電分攤比例的問題。 : 例如: : 1. 某層樓常有客人進出,大量使用電梯 : 但是不好證明他們營業使用的比例,這個比較模糊 如果住戶戶數多,我覺得觀感>實質費用分攤。 即使住戶戶數少,也不難處理,只是有無必要(其他支出)。 例如門口加設檢視計數,再依照搭乘一次電梯平均電力計算。 : 2. 樓下營業,洗衣店或洗車,大量使用水,所以抽水馬達抽水耗電 : 這種應該自行與自來水公司申請營業用水,不能跟住戶用水一起嗎? 一樣是管委會與用戶達成共識即可。 親友社區的處理方式是抽水馬達的損耗維護,該戶要負擔比例較多。 不同意可以自行加設專用水塔(大部分社區不會給加設水塔)。 但我覺得一樣是觀感>實際損耗。 每天洗車會害抽水馬達故障,大家不要洗澡抽水馬達就不會故障嗎? 除非加設水塔的抽水馬達有分法拉利或一般抽水馬達,一樣的抽水馬達怎會更耐用? : 這類的情形有辦法處理嗎? 還是要看管委會要不要處理呢 謝謝! 大部分管委會都會要求該用戶負擔較多的維修之類的費用。 有的是反饋社區不同形式的補償,例如住戶免費洗車一次或保養打折等等。 有的是有給管委會回扣或跟管委會住戶有關係,不好說。 三位住戶提案,區權會有沒有討論、表決、說明,大概就知道答案了。 我覺得你是觀感不舒服>實際各住戶損失損耗。 電梯有人使用還好,很多公電是浪費在無人使用或某些住戶壞習慣浪費。 -- 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40.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8280122.A.0C8.html
okcDurant35: 謝謝您的回覆 所以那樣沒有犯法 但是可以透過管委會 01/07 21:45
okcDurant35: 做到讓住戶覺得公平 01/07 21:45